首页 > 期刊 > 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 > 工程科技II > 汽车工业 > 汽车驾驶员杂志介绍(非官网)

汽车驾驶员杂志 部级期刊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主办单位:长安大学

月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汽车驾驶员》由孟大可担任主编,创刊于1985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长安大学主办的一本工业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61-1118/U 国内刊号
  • 1001-7593 国际刊号
  • 1985 创刊时间
投稿咨询

投稿热线:400-888-7501

订阅热线:400-888-7502

汽车驾驶员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1985年
  • 国际刊号:1001-7593
  • 主编:孟大可
  • 纸张开本:B5
  • 国内刊号:61-1118/U
  • 出版地区:北京
  • 发行周期:月刊

汽车驾驶员投稿须知

1、来稿有抄袭、剽窃以及其他侵权行为的,其责任由侵权人自负,本刊概不承担。

2、一级标题用编号一、二、三、,二级标题用(一)、(二)、(三)、,三级标题用1.、2.、3.,四级标题用(1)、(2)、(3)。一级标题居中,二级左对齐,三级标题左缩进两格。

3、正文按“前言、资料(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的顺序书写,为一级标题;以下各级小标题按照:一、(一)、1.安排序号。

4、注释采用页脚注,每页重新编号,请按著(作者)、著作(论文)题名、出版社(期刊名称)、出版年(刊期)、页码的顺序依次标注。

5、文献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并在正文引用处标明序号。每条文献的项目要写全(是期刊的文献必须标注起止页码)。

6、计量和计数单位前需使用阿拉伯数字,外文字母、上下角标、黑白体、大小写应准确表达,对易混淆的请用铅笔标注。

7、摘要应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撰写,通常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不要使用“我们”“作者”“本文”“笔者”这样的主语,也不要使用评价性语言。可客观描述对比数据等应用效果。

8、稿件文字、标点、年代、数字等书写方式均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来稿文责自负。本刊有权删改,作者请自留底稿,来稿一律不退。

9、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隔开;不同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单位名之前加注相应的数字;作者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隔开。

10、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及复印件。

汽车驾驶员编辑部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院锦绣办公楼

邮编:100027

主编:孟大可

汽车驾驶员同类期刊

相关范文

免责声明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4号院锦绣办公楼,邮编:100027。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