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来稿请勿寄个人。本刊因人力物力所限,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2、原则:题名应确切、简练、醒目,在能准确反映论文特定内容的前提下,题名词数越少越好。
3、按照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刊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引用的参考文献请在正文中用方括号和阿拉伯数字按顺序标在引用处。
4、附上3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5-8个中英文关键词。摘要应能反应论文的核心内容。
5、不同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注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以分号隔开。
6、科研基金资助的课题原则上著录国家或省、部级以上的课题,需注明科研基金机构全称和自主好,中、英文双语著录,分别置于中英文摘要关键词下方,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7、文稿以10000-15000字为宜,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200字以内)、关键词(3-5个)、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要求在20字以内。文中使用计量单位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来稿如为课题成果或受基金资助请注明。
8、注释号以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于右上角(如“①”),每页单独编号,注释内容置于页脚。
9、来稿应立论明确,论述严谨,语句精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和规范汉字,遵从国家有关计量单位、科技名词、数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用法的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10、在编辑加工过程中,对论文内容的修改一般由责任编辑与作者协商完成,但在编辑加工和校对过程中,可能有少数文字性修改未事先征得作者同意。为充分尊重作者的修改权,论文在定稿前需经作者审读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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