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双月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全年订价:¥172.00
《前沿》由田伟担任主编,创刊于1979年,由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的一本社会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摘要300字左右,应简明、确切地表达论文的重要内容,内容应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要具体、详细,不能空泛而谈。
2、引文标注采用脚注形式,用阿拉伯圈码(①②③……)统一编码,编码置于引文右上角,每页重新编码。请注意核对引文,确保出处无误。
3、标题层次:本刊采用1,1.1,1.2,2,2.1,2.2,3,3.1,3.2,3.3等表示标题层次,书写时一律左顶格。
4、非直接引文注释,注释前应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关信息,再以“转引自”为引领词注明转引之文献详细信息。
5、对拟采用稿件,在尊重作者原意的前提下,本刊有权进行技术处理。作者如不同意,请在来稿时书面声明。请严格遵守《著作权法》,文责自负。
6、表格、图、公式以及脚注应分别连续编号:一级标题用编号一、二、三……二级标题用(一)、(二)、(三)……三级标题用1、2、3……四级标题用(1)、(2)、(3)……
7、论文如果是基金项目、国家、省部级教育教学科研立项课题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述立项的成果,需在文章标题右上角插入脚注,并在脚注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8、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和原创性,实操性和借鉴性。必须论点明确、论据可靠、逻辑严谨。
9、参考文献:按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于右上角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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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利民街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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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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