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半年刊 审稿周期:1-3个月
《人权研究·辑刊》由郑智航担任主编,创刊于2001年,由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管、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摘要(100~200字)和关键词(3~5个):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勿出现本人(文)认为等字样。多个关键词之间以分号隔开。
2、题目:中文标题一般少于30字,简短鲜明表明文章研究内容,尽量不用副标题及外文缩写词,避免使用非通用缩写词、字符等。英文标题应与中文标题一致,并符合英文表达习惯。
3、来稿应具有科学性、原创性、创新性、可读性,务求论据可靠、论点明确、文字凝练、简明易懂。
4、参考文献按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以角码标出。
5、插图(照片及线图)要求高分辨率,线图分辨率不低于600dpi,单幅图片在2Mb以上,插图不要插入正文,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图片说明在正文合适位置标出,并严格与插图图号对应。
6、正文各层次内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标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不加标点。如:正文一级标题序号用1,二级用1.1,三级用1.1.1,均左顶格书写,后空一格写标题。
7、注释是对文章中某一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也可以是作者对自己观点的阐发。注释随页标注,采用“①、②、③……”符号排序。
8、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市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应标注于文章参考文献后,书写内容包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
9、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顺序排列,作者单位及邮政编码脚注在同页左下方,并附第一作者简介(含最高学历、职务、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E-mail)。
10、本刊倡导良好学风,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来稿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作者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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