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独创性,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逻辑严谨,语言文字符合规范。见解独到,有学术价值或实践借鉴价值的稿件优先录用。
2、避免使用太过晦涩或难以理解的专业术语,除非在特定领域内被广泛接受并理解。如果论文涉及特定的地区、行业或对象,标题中可以包含相关信息,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定位论文主题。
3、参考文献:在正文中引用时要依次标引,著录格式应遵照 GB 7714—2015 的规定。
4、摘要应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不用报道语式,不出现评价性词语,不用序号,不分段。
5、致谢不是论文的必要组成部分。作者可向对论文作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予以感谢,基金项目、已列入作者的个人不应在致谢部分出现。
6、基金项目。获得基金赞助的论文,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注明项目编号。
7、引用大型常用出土文献合集,可使用括注,括注应使用不同于正文的字体。第一次应使用全称,第二次可使用简称。
8、对文章某一部分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在正文中以注释首次出现的顺序编号,注释内容按编号顺序标注于正文之后,不得用于引文索引或致谢。
9、图(表)内文字、图题(表题)、图注(表注)均须中英文对照。本刊采用三线表。正文中照片须用长4 mm,宽1 mm 的箭头标注典型病变处,病理照片须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或标尺。柱状图采用彩色图。正文中避免文、图、表重复,图表须有自明性。
10、稿件录用后,进入编辑加工阶段,责任编辑根据稿件的录用顺序、编辑部的选题计划安排稿件的编辑加工时间。编辑加工开始后,责任编辑将与作者邮件联系,提出修改意见,由作者完成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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