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山东省教委 主办单位:山东建筑工程学院
双月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全年订价:¥190.00
《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学报》由范夕森担任主编,创刊于1986年,由山东省教委主管、山东建筑工程学院主办的一本工业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来稿应符合栏目要求,要求原创,并体现求实、创新、严谨、规范的学风和文风,力求观点鲜明,论据可靠,数据精准,文字练达,具有前瞻性、实用性。
2、题名简明、具体、确切,概括要旨,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3、凡引用他人观点、材料等,请在引用部分的最后用上角标“ [1]、[2]……”等标注,其出处在文末以参考文献的形式集中标注,引文序号须与参考文献序号相对应。
4、摘要应简洁、明了,尽量用最少的文字表达最多的信息,给出本文的主要结果和结论。
5、作者简历,包括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学位、研究方向、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
6、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金背景。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等。获得基金项目的文章应注明其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7、正文一级标题采用汉字数字“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二级标题采用汉字数字加括号“(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三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1、2、3……”形式排序,正文四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①、②、③……”形式排序。
8、注释是对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诠释和说明,用圈码标注(如①②……),置于该页页脚。
9、图、表和公式应通篇顺序编号,图题、表题应有中英文对照。表格应采用三线表形式,内容以中文表述。具体要求请在本刊网站下载《撰文书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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