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主办单位: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季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由宋协娜担任主编,创刊于1989年,由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主管、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主办的一本经济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稿件正文内各级标题按“一”“(一)”“1.”“(1)”的层次设置,其中“1.”以下(不包括“1.”)层次标题不单占行,与正文连排。
2、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
3、本刊来稿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论证充分、数据准确、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4、摘要以不超过200个汉字,应说明研究目的、方法、结果与结论.英文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姓前名后)、单位、地址、邮编、摘要(用第三人称书写,内容与中文摘要一致)和关键词.
5、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宜署真名,多名作者姓名之间要用逗号隔开;工作单位包括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名称及邮政编码。
6、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公关项目,应在首页脚注中说明,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在投稿时上传基金证书复印件。
7、论文篇幅应限定在5 000字以内,文章应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条理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精炼,专业名词应前后统一并标准化。内容应有所创新,不得重复、模仿、抄袭他人作品。
8、引用他人著作应依次标明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第一版的著作无须注明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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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50014
主编:宋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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