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是基金项目,请在首页以脚注方式注明项目来源和批准号,标注项目不超过3个。
2、行文中的注释一律使用脚注,每页连续编号,脚注符号用①②……,其位置在标点符号前(引号除外)文字的右上角。注释应是对正文的附加解释或者补充说明,仅是参考或引用的文献等内容一般不作为注释出现。脚注请用宋体小5号。
3、网上下载的电子文献信息为[J/OL]、[EB/OL]、[M/OL]等,后面需注明下载日期。中文文献以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为序,外文文献以作者姓氏的字母为序,同一作者的不同篇目以出版年份为序。
4、稿件包含中文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等内容,并请在正文后附作者姓名、民族、职务、职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信息。
5、有国家、部、省、市、校级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的课题,请在首页脚标处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可优先录用。
6、正文须观点鲜明新颖、材料充实可靠、论证严密科学;引用他人的成果,须注明出处;引证不能用来构成本人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层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层次顺序。
7、书写规范,物理量和单位符号的使用要符合国家标准,稿中外文字母、符号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及白,黑体;上、下角标的位置应区别明显。
8、来稿应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可读性强。稿件以Word 文档(电子文档)格式上交,文章不得抄袭。
9、来稿应附3~8个关键词。附200字左右的结构式摘要(理论研究不要写成结构式摘要),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
10、论文题目宜简炼、准确,必要时可加副标题。主副标题要各有侧重,主标题尽量传递核心论点、学术创新点,副标题应限定研究范围、学科范围,廓清研究对象,标识文章性质。题目用华文中宋小二号字,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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