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主办单位: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经济学会
双月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全年订价:¥220.00
《上海城市发展》由姚仲华担任主编,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管、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经济学会主办的一本经济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文稿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凡投稿在三个月内未收到编辑部采用通知者,可自行处理。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或做好备份。
2、中文摘要300~500字,是以第三人称对文中观点进行概括,能简明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信息。关键词3~6个为宜。
3、正文章节标题或小标题独占一行,且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从1 开始)表示,形式为:1 1.1 1.2 …… 2 2.1 2.2 ……
4、对文章某一部分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在正文中以注释首次出现的顺序编号,注释内容按编号顺序标注于正文之后,不得用于引文索引或致谢。
5、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6、本刊将在收稿后1个月内给作者答复是否录用,对不采用的稿件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7、正文中的各级标题分别为:“一”、“(一)”、“1.”和“(1)”等。正文中的表格按全文顺次编号,如表1、表2等;表名在表格的上方居中;表格上下封口,左右不封口。
8、作者姓名、单位和E-mail为必填项目,第一作者和(或)通信作者还需填写电话、通信地址、手机号码、邮政编码、职称和身份证号。
9、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线。表号和表题置于表的上方(小五号宋体字),表题中英文对照。表中量和单位的标示形式同图(六号宋体字)。
10、参考文献列在文末,以中括号编码,按照文中引文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不单独分中外文。同一文献只出现一次。禁止将一部参考文献标注多个序列号。英文参考文献中的书名用斜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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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0032
主编:姚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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