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主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月刊 审稿周期:1-3个月 全年订价:¥360.00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由郑杭担任主编,创刊于1956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上海交通大学主办的一本交通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来稿要求观点鲜明、材料翔实、论证得力,具有新理论、新观点、新方法、新材料。
2、参考文献限于作者亲自阅读、本文明确引用、公开发表或有案可查。参考文献全部列于文后,按正文首次引用的先后次序编号,并在正文引用处右上角注明参考文献序号。
3、所有作者的工作单位,均应包括单位名称(院校给到系),所在省、市名及邮政编码,多作者的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序号,中间用“;”隔开;工作单位的英译文给出全称,不能用缩写词(系名除外)。
4、各级基金项目应在文章首页以页下注形式标注,例如“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
5、本刊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审稿过程中保护作者稿件的私密权。对不拟刊用的稿件将告知退稿意见,对稿件处理有不同意见者,作者有权申请复议,并提出申诉的文字说明。
6、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摘要采用第三人称撰写。英文摘要还应包括文题、文中所有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及邮政编码,其后加列国名。
7、题目:应反映文章主要内容,一般不用副标题,不超过20个汉字,避免使用非公知的外文缩写。
8、注释主要用于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篇名、作者注置于当页地脚;对文内有关特定内容的注释可夹在文内(加圆括号),也可排在当页地脚或文末。
9、文中涉及的量和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规定执行,并用规定縮写符号表示。每一个组合单位符号中,斜线不得多于1条,如每天每千克体重用药剂量应写成mg/(kg.d)。
10、正文各层次内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标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不加标点。如:正文一级标题序号用1,二级用1.1,三级用1.1.1,均左顶格书写,后空一格写标题。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
邮编:200030
主编:郑杭
主办:中国地理学会;中国科学院国家计划委员会地理研究所
北大期刊、CSCD期刊、统计源期刊
主办: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北大期刊、CSCD期刊、统计源期刊
主办: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北大期刊、CSCD期刊、统计源期刊
主办:长沙理工大学
北大期刊、CSCD期刊、统计源期刊
主办:广西医科大学
北大期刊、CSCD期刊、统计源期刊
主办:北京理工大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北大期刊、CSCD期刊、统计源期刊
主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天津大学
北大期刊、CSCD期刊、统计源期刊
主办: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大期刊、CSCD期刊、统计源期刊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邮编:2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