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应说明研究问题的切入点、创新点;引用他人的成果,须注明出处;引证不能用来构成本人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不得一稿多投或变相重复发表。
2、摘要与关键词:摘要为论文内容的高度浓缩和准确简洁的摘录,应写得简明扼要,篇幅要短,关键词可选取论文中起关键作用,最能说明问题、代表中心内容特征的最有意义的单词或词组3至5个。
3、编辑部有权对文稿进行规范性修改,作者如果不同意修改,请在文末标注。
4、正文应层次清楚,方便阅读,行文符合规范。正文中的各级标题分别为:“1”、“1.1”、“1.1.1”等。
5、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简介按姓名(出生年一),性别,职称/学位,研究方向要求写出,通讯作者同时提供E-mail和长期有效的联系电话。
6、文稿题目及各级标题要求简短醒目,各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即按照1;1.1;1.1.1……统一编号。
7、图表中文字必须用汉字;正义和图表中数字最多保留3位小数,个别数据位数过多,保留至小数点后第一个非零数字。
8、参考文献必须是作者阅读过并对文章有参考作用的主要文献,由著者对照原文核定。未正式出版资料不能作文献引用。
9、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需注明,如:基金项目:×××基金(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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