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缩略语:文中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列出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
2、“一”后加“、”号,“l”后加“.”,(一)、(l)不加任何标点,‘第一”、‘首先”后面均要加“,”号。
3、参考文献要求10篇以上,中英文对照,只列最新、最必要的公开出版物,建议尽量引用本行业知名期刊已刊出的相关文章,并在文中相应处以上标形式按顺序标出。
4、摘要应排除在该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一般不应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一般不应出现公式、图表和引文。摘要应使用第三人称,省略主语。
5、来稿请写明作者真实姓名、职称或职务、工作单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号码和E-mail。以集体名义写的文章,请注明执笔者或联系人,以便联系。
6、基金项目:标明基金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脚注形式标注于作者简介上方。
7、论文篇幅应限定在5 000字以内,文章应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条理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精炼,专业名词应前后统一并标准化。内容应有所创新,不得重复、模仿、抄袭他人作品。
8、注释序号以“①、②”等数字形式标示在被注释词条的右上角。页末或篇末注释条目的序号应按照“①、②”等数字形式与被注释词条保持一致。
9、稿件中含有数学公式、表格、曲线图及其他图表等,请用计算机制作相关内容,以确保数字、符号、表格、图线等清晰规范,便于本刊直接排录和原样扫描。
10、本刊编辑部有权对来稿进行必要的修改、删节、压缩,来稿请自留底稿,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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