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一篇文章有无图序须统一。图序和图题用5号黑体,图注、图字和分图题用6号宋体。图序与图题中间空一格,图题末尾不加标点,居中位于图下方。
2、参考文献要求在文中对应处以上角标形式按引用顺序标出序号。作者超过3个时,只著录前3个,其后以“,”断开加“等”。
3、正文中各级标题一律用中文数字连续编号,一级标题编号为“一”“二”,二级标题编号为“(一)”“(二)”。
4、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需注明,如:基金项目:×××基金(编号)。
5、提供第一作者简介,内容包括: 姓名、出生年、性别、职称(职务)、主要从事的工作及详细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6、稿件应有题名、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及注释。并附题名、摘要、关键词的英文译文与作者简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学位、研究方向、联系电话、邮编)。
7、注释:凡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所作的必要的解释或说明为注释。用“①、②、③、④……”编号,置于正文之后。
8、题名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短语,不用标点符号。一般不设副题名,确有必要时,用冒号将副题名与主题名分开。
9、摘要的长度应在300字以内,直接明了地阐述论文的创新之处或主要观点,每句话要表意明白,无空泛、笼统、含混之词;摘要不分段。
10、文章应主题明确,数据可靠,图表清晰,逻辑严谨,文字精练,标点符号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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