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时,请作者自留底稿,三个月后未接到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恕不退稿。
2、参考文献指所引用的论文或著作。参考文献统一置于文末,采用“[1]、[2]、[3]……”符号排序。
3、请附第一作者简介,给出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到县级)、职称、学历、学位、简历或研究方向等信息。
4、正文按“前言、资料(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的顺序书写,为一级标题;以下各级小标题按照:一、(一)、1.安排序号。
5、注释是对论文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文内注释应按正文中出现次序集中列于相应页面的脚注位置,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序号标注(1、2)。引用文献一般不采用注释,而采用参考文献方式列于文后。
6、基金项目: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具体格式:“基金项目:批准年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7、图片分辨率达到300*3001以上,jpg格式,标注名称及出处。图表用三线表,要有表序、表题,使用国家通用计量单位及符号,置于文中相应段落处。
8、论文各层次标题 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标题层次一般以三级为宜,最多不超过四级,一级用 1,2,3……; 二级用1.1,1.2,1.3……; 三级用 1.1.1,1.1.2,1.1.3……。
9、中文摘要一般限在200字以内,包括研究工作的主要对象和范围,采用的手段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和重要的结论,关键词一般3~5个。
10、稿件要求原创首发,文责自负。请勿一稿两投。稿件一经正式刊用,版权属本刊所有。来稿应标明第一作者的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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