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主办单位:上海市高等学校思想理论教育研究会;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会
月刊 审稿周期:1-3个月 全年订价:¥292.00
《思想理论教育》由江彦桥担任主编,创刊于1985年,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管、上海市高等学校思想理论教育研究会;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会主办的一本教育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一般应多于10篇,按在文中引用的先后顺序标注(加方括号),并在文末按顺序列出。作者、译者、编者不超过3人时全部写出,超过3人时只写前3人,后加“等”。
2、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别,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研究方向等。作者简介用脚注,宋体小五号字。
3、正文章节标题或小标题独占一行,且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从1 开始)表示,形式为:1 1.1 1.2 …… 2 2.1 2.2 ……
4、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采用结构式,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字数不超过400字。
5、量的符号与量单位的符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00~3102-93量与单位》的规定,正确使用量的符号与量单位的符号。
6、作者需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及思想观点负责,来稿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如发生侵权情形,作者须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7、研究成果所属基金资助项目名称及编号同时请务必提供篇名、作者姓名、单位、关键词和摘要的英文翻译。
8、本刊注释采用脚注形式,引用文献需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注释顺序为:作者,书名,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
9、题目应能准确概括文章内容,一般不超过20字。如非必要,不用副题名。英文标题内容应与中文标题相应。
10、来稿若是各级基金资助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成果的论文,请在首页下方或文后标明。基金项目应注明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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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0032
主编:江彦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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