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双月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全年订价:¥160.00
《三月三》由吴玉富;韦愿娜(副总编)担任主编,创刊于1983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管、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办的一本文学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参考文献应为公开出版物。引用文献须按引用的先后,在正文中有关处用[1],[2]…标明,序号与全文末的参考文献必须一致。
2、力求简明扼要、醒目、突出主题。尽量避免使用缩写词。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中英文标题应一致。
3、每篇论文须包括题目、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作者简介,可在文稿首页脚注处注明论文属何种项目、何种基金(编号)资助。
4、摘要须排除在本学科领域已经成为常识的内容,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经有的信息,一般不分段落。
5、如果论文涉及的是有关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颁注明基金或资助机构的名称、项目编号,交稿时需附交项目批准工件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6、来稿请注明作者及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研究方向、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号码、电子邮箱,以便联系。
7、引言:简明扼要地说明本课题的背景、研究理由、目的、方法和意义。介绍研究的背景资料时应引用相关文献。不应与摘要及讨论部分的内容重复。
8、引注应能体现所引文献资料的信息特点,应与其他文献资料相区别;能说明该文献资料的准确来源,方便读者查找;有引有注,不得引而不注或注而不引。
9、计量单位与数字:遵照GB3100~3102-1993《量和单位》及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阿拉伯数字使用应遵循得体与前后一致的原则。
10、计量单位与数字:遵照GB3100~3102-1993《量和单位》及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阿拉伯数字使用应遵循得体与前后一致的原则。
地址:广西南宁市桂春路16号
邮编:530021
主编:吴玉富;韦愿娜(副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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