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文层次标题采用三级标题(引言不编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1、1.1、1.1.1、(1)、(2)、(3)……
2、来稿请附作者单位推荐信,注明单位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
3、参考文献中的作者,前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名字间用“,”分隔,4名以后用“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代替。
4、摘要应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个部分,其中中文摘要约300字,英文摘要约600-800字。
5、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接录用通知后不再改动。
6、获得基金或课题项目资助产出的文章应注明项目名称,若有项目编号,则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7、正文中各级标题一律用中文数字连续编号,一级标题编号为“一”“二”,二级标题编号为“(一)”“(二)”。
8、一般注释采用附注的形式,即在正文需注释处的右上方按顺序加注数码l、2、3、……,在正文之后写明“附注”或“注释”字样,然后依次写出对应数码l、2、3、……和注文,回行时与上一行注文对齐。
9、文中统计数字、公历纪年要用阿拉伯数字(包括世纪);朝代、帝王纪年后要用括号注明公历纪年。
10、投稿作者需提供详细联系方式 ( 电话、 E-mail 、邮寄地址及邮编 ) ,编辑部会在 10 个工作日内初审并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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