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刊实行以同行审稿为重点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
2、基金项目: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具体格式:“基金项目:批准年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作者简介:作者姓名(出生年一),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历,学位,主要研究方向,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4、正文语言准确、简明、生动;用书面语,不用口语;应朴实无华、具体、不空泛,对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不宜详细叙述,应利用文献标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5、本刊注释均采用脚注形式,文末不列参考文献。注释序号采用1,2,3……;同一文献被反复引用者,从第二次引注开始可标为“同注某某”。
6、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400个汉字,英文摘要为250个实词左右。中、英文摘要内容要对应,力求用词、语法、拼写、含意和逻辑正确。
7、参考文献:本刊要求所有参考文献按照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做实引,在引用处用上角标的形式标注,如“[1]”、“[2]”等。
8、数据与表格:文中有计量意义的数据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数据核对应准确无误,需要时应进行统计学处理,统计学符号均用斜体。
9、来稿务必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精炼,层次分明。本刊在尊重作者原意的基础上有权改动或调整文字,作者如有异议,请在来稿时注明。
10、中文标题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不用非公知公认的缩写或符号,尽量避免用英文缩写。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
邮编:300410
主编:刘斌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邮编:3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