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主办单位:重庆大学
双月刊 审稿周期:1-3个月 全年订价:¥400.00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报》由刘汉龙担任主编,创刊于1957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重庆大学主办的一本科技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公式及正文的变量应使用斜体表示,并在第一次出现时给出具体含义,杜绝同一字母两种含义的现象。行文中需用到的公式应统一顺序编号。
2、来稿要求观点鲜明、材料翔实、论证得力,具有新理论、新观点、新方法、新材料。
3、脚注用宋体小五号字。中国年号、古籍卷数请用中文数字。其他如公历年份、期刊卷期号、页码等,均请用阿拉伯数字。
4、为检索需要,文章应给3—8个关键词,关键词标引应建立在对全文进行主题分析的基础上,选择能够反映文献特征、内容规范的词、词组。
5、正文各部分都应简洁明了。结果中层次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尽量减少层次; 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小圆点相隔,末位数字不加标点符号。如“1”、“1.1”、“1.1.1”等。
6、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请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所引文献必须是作者直接阅读参考过的、最主要的、公开出版的文献。
7、正文中的各级标题分别为:“一”、“(一)”、“1.”和“(1)”等。正文中的表格按全文顺次编号,如表1、表2等;表名在表格的上方居中;表格上下封口,左右不封口。
8、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顺序排列,作者单位及邮政编码脚注在同页左下方,并附第一作者简介(含最高学历、职务、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E-mail)。
9、文章中凡出现有意或无意造成的不规范现象,该刊编辑均有督导审查之责,其审查过程应有作者及审稿人的参与。而编辑将遵循出版社的撤稿指南以及其他可接受的学术原则来选定处理问题的方案。
10、属于基金资助项目成果的论文需注明:基金名称、项目编号。本刊优先录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项目成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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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国地理学会;中国科学院国家计划委员会地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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