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文题目宜简炼、准确,必要时可加副标题。主副标题要各有侧重,主标题尽量传递核心论点、学术创新点,副标题应限定研究范围、学科范围,廓清研究对象,标识文章性质。题目用华文中宋小二号字,居中。
2、内容摘要为文章主要观点之提炼,字数一般控制在200——300字为宜;关键词一般为3至5个(提供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更佳)。
3、正文语言准确、简明、生动;用书面语,不用口语;应朴实无华、具体、不空泛,对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不宜详细叙述,应利用文献标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4、来稿若有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请详细列出基金或其他资金项目类型、名称及编号,每篇来稿的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5、公式及正文的变量应使用斜体表示,并在第一次出现时给出具体含义,杜绝同一字母两种含义的现象。行文中需用到的公式应统一顺序编号。
6、作者若欲另投他刊,请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2年内拒绝以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
7、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间以逗号分隔;作者来自不同单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单位分别标注,以分号隔开。并在作者单位名称前标注1.2--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名、邮政编码,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8、参考文献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列于文后(同一参考文献在文中可以用同一序号加页码标出),并与正文中的引用序号一一对应。
9、来稿所关涉的课题及向有关人员表示的谢忱等内容,应以脚注①的形式标在正文首页下方,同时注明课题的批准编号。
10、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入该数据库或以其他形式出版发行,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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