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考文献著录:要对作者在撰写论文时参考过或引用过的书刊资料,按文章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标明数码,依次列出其出处。此项一律采用尾注。著录要按下列要求规范进行。
2、文中叙述时不需重复表和图的数据,只需简述其主要发现。分别按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按先见文后见表(图)的原则排列。
3、为加快稿件处理速度,本刊实行审稿意见及时反馈制度,尽量为来稿附上审稿意见,15日内会给出审稿意见。
4、请附第一作者简介,给出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到县级)、职称、学历、学位、简历或研究方向等信息。
5、本刊在收到稿件后会尽快审阅,投稿之后30天内未收到回复的作者可将稿件自行处理。
6、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序号从引言开始编。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一、(一),1,(1)。
7、基金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和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的研究论文,请在篇首页下方以“基金项目”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8、注释请置于正文内(加圆括号);参考文献请按本刊格式要求进行标注,不要采取脚注、尾注形式,直接按序列于文末即可。
9、标题层次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
10、摘要: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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