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线。表号和表题置于表的上方(小五号宋体字),表题中英文对照。表中量和单位的标示形式同图(六号宋体字)。
2、摘要应反映论文的目的、方法及主要结果、结论,并充分反映论文的创新点,表达简明、语义确切,以100 ~300 字为宜。
3、来稿务须符合学术规范,力争主题明确、立论新颖、思路清晰、观点鲜明、内容充实、文字简练。
4、正文中例句排列采用(1)(2)(3)……的形式(起三回一)。正文中涉及公元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计数等,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5、注释是对文章中某一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也可以是作者对自己观点的阐发。注释随页标注,采用“①、②、③……”符号排序。
6、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市级、院级科研课题等。获得基金项目省市各级科研课题立项的文章应注明其名称,并注明项目编号。
7、参考文献必须是作者阅读过并对文章有参考作用的主要文献,由著者对照原文核定。未正式出版资料不能作文献引用。
8、文章的摘要要反映文章的主要内容及其结论。公式中第一次出现的符号要给出其含义,符号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脚标的位置高低应有明显区别,文中图表须用中文明确标注。来稿要用计算机排版,文稿用字规范,量和单位符号要符合国家标准。
9、征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炼,每篇论文必须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单位所在地及邮政编码、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10、编辑部收到文稿后立即登记编号并通过作者投稿电子信箱回复,在收到回复的3个工作日内,如果没有收到修改或录用通知,说明文稿尚在处理之中,作者如欲另投他刊,请务必先与本编辑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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