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文每段第一行起空两格;文中独立段落的引文,首行另起空四格,回行空二格排齐,独立段落的引文首尾不必加引号。独立段落的引文字体变为仿宋体。
2、基金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作者单位上方,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本刊将优先处理与刊登。
3、对文章某一部分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在正文中以注释首次出现的顺序编号,注释内容按编号顺序标注于正文之后,不得用于引文索引或致谢。
4、原创作品应具时代感,题材新颖、有创意、贴近生活、内容积极向上。理论稿件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真实、逻辑严谨、文字准确。
5、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稿件受理后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表明对署名改动无异议的书面证明。
6、参考文献著录:执行GB/T7714—2015《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
7、本刊倡导严谨、求实的学风,欢迎有真知灼见、有理有据、论证严密、合乎语法规范的学术论文。
8、文中标题层次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例如:1…,2…,2.1…,2.1.1…,一律左顶格。一、二级标题后的正文另起,缩进2字。三级标题后空1字接正文。
9、正文前应有200字左右的文章摘要,简述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项内容。摘要下另起一行标注3~8个关键词。
10、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稿件受理后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表明对署名改动无异议的书面证明。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号
邮编:510623
主编:肖海明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号,邮编:5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