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三个月后未接到采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因人力限制,来稿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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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得基金资助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4、来稿应采用规范的学术语言,避免使用陈旧、文件式和口语化的表述。稿件收到后一般三个月内给予回复;三个月未见回复者,请自行处理。
5、图表应按其在正文出现次序排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 应冠有图(表) 序号及标题,表序和表题放在表格上方居中。
6、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并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与正文中的引文标示一致,如[1],[2]……。每一条参考文献著录均以“.”结束。
7、文稿的首页末注明第一作者的姓名、出生年、籍贯、性别、职称、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及论文属何项目、资金来源。
8、文题应恰当简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要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选定关键词等所遵循的原则,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字。
9、来稿请给出按照四要素(目的、方法、结果、结论) 原则组织的摘要,一般在300 字左右,同时提出3 ~ 8个关键词。
10、凡在正文中出现的所有引文、引语、数据等引用资料,请务必注明精确出处,以引注形式在正文内注明,并在文末参考文献中列出相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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