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北方文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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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导航·中旬》由苏巍担任主编,创刊于1988年,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管、内蒙古自治区北方文化研究院主办的一本教育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引用大型常用出土文献合集,可使用括注,括注应使用不同于正文的字体。第一次应使用全称,第二次可使用简称。
2、参考文献附在全篇正文之后,每条另起一行,并以单字母方式标识各种参考文献类型:M- 专著,C- 论文集,N- 报纸文章,J- 期刊文章,D- 学位论文,R- 报告,S- 标准,P- 专刊,G- 资料汇编。
3、计量单位: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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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注释:主要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须在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最末一字右上方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明序号(例①、②表示),全部注释按序次排在文末。
8、每篇文章需附第一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职称、学历、职务、研究方向、联系方式等],如有通讯作者也需提供其简介。
9、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市级、院级科研课题等。获得基金项目省市各级科研课题立项的文章应注明其名称,并注明项目编号。
10、摘要必须是独立的和自含的,也就是说,摘要应当是独立于本篇文章而存在的,因此摘要中不要出现“本文论述了”、“笔者”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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