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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采用结构式,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字数不超过400字。
9、文中注释一律采用页下脚注,用阿拉伯数字编序,注明作者、书(或文章)名、出版单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页码(请遵循GB/T7714-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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