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内数据描述形式应规范;且数据有单位的,不得遗漏单位,同时单位应尽可能使用国际标准单位。表内同一指标的数据有效位数应一致。
2、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时效性、可读性和可借鉴性。要有一定学术技术水平和实用价值。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可靠。
3、图表每篇文稿附表一般不超过4 个。表题置表的上方,表注置表的下方。一般使用三线表(即顶线、表头线、底线),如有合计项,可以加一条分界栏线。
4、综述与专论 不做统一要求,但须重点把握科学问题的前沿,全面、深入、系统进行归纳、综合、分析,逻辑层次分明,提出新的见解。
5、标题序号按照“一”、“(一)”、“1”、“第一”或“首先”顺序排列,一般不用“①”号。根据文章具体内容,序号可适当减少,但不可反顺序使用。
6、基金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和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的研究论文,请在篇首页下方以“基金项目”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7、文稿应写明作者姓名、第一作者个人简介,所在单位、省市地名及邮政编码。注明联系电话、E-mail。
8、摘要应在200字以内,摘要中不能使用评论性的词语,摘要的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结论,也可写明具有情报价值的其他重要信息。
9、请作者自留底稿,本刊恕不退稿。如被采用,将及时通知作者。若3个月后未收到用稿通知,作者可将稿件自行处理。
10、参考文献应引自正式出版物,作者须亲自阅读,在稿件的正文中依其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在段末上角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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