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章请勿一稿多投,审稿周期为一个月,自收到来稿一个月内邮件回复作者,如果一个月内未收到邮件回复,作者可自行处理稿件。
2、标题层次的划分不宜超过4节,4节不够时,可将层次再细划分。第一级标题用1;第二级标题用1.1;第三级标题用1.1.1;第四级标题用1.1.1.1;各级标题均顶格写,分级号后不用顿号,空1字后写标题。
3、参考文献是作者撰写论著时所引用的已公开发表的文献书目,是对引文作者、作品、出处、版本等情况的说明,文中用序号标出,详细引文情况按顺序排列文尾。
4、摘要的长度应在300字以内,直接明了地阐述论文的创新之处或主要观点,每句话要表意明白,无空泛、笼统、含混之词;摘要不分段。
5、作者简介应包含姓名、所在单位详细名称、具体地址及邮编、具体职称(职务)、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信息。不署任何兼职单位和兼职职务。
6、获得基金或课题项目资助产出的文章应注明项目名称,若有项目编号,则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7、正文部分小标题一般单独占一行;段首小标题,前空两格,后空一格。层次编码依次使用一、二、三…;1.2.3.…;1)、2)…。也可使用1.1、1.2、1.3…的格式。
8、文章注释为尾注,格式为“作者(编者、译者)+著作名称+出版单位+出版年份+页码”,按①②③依次标注。
9、结果要真实、准确地表达研究所获得的数据。所有数据必须经过统计学处理。表达形式可用文字、图和表,但三者内容不能重复。不要引证他人资料,不展开论证。
10、稿件录用的参考标准:(1)选题前沿、新颖,理论性强,对同行以后的研究工作(实际应用)有指导价值。(2)创新性强,凡有重大创新的首发性稿件,一经确认,本刊将开设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予以发表。(3)国家级基金资助项目产生的论文优先于一般项目和自选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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