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 主办单位:中国气象局乌鲁木齐沙漠气象研究所;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学会
双月刊 审稿周期:1-3个月
《新疆气象》由崔彩霞担任主编,创刊于1956年,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主管、中国气象局乌鲁木齐沙漠气象研究所;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学会主办的一本科学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位于文尾,按首字的拼音首字母顺序排序,用序号[1]、[2]、[3]、[4]……标示,若只有一个参考文献,则文献前不加序号。
2、中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一般不设副标题;尽量避免使用英文缩略语、字符和代号,也不应将原形词和缩略语同时列出;题名中的外文人名用原文;文稿最好独立成篇;英文文题应与中文文题含义一致。
3、本刊要求研究论文内容必须具有学术价值,即理论性论文要有一定的理论创见,应用性论文要有突出的应用成效,综述、评论、短篇和个案应能反映当前学术活动的新动态和先进水平。
4、稿件应包括中文摘要(200—300字)、关键词(3—5个)。不提供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
5、作者单位加圆括号排在作者署名下方,单位应写全称、所在省份、城市和邮政编码。外国作者单位应注明国名。不同单位的作者应标注清楚。
6、研究成果所属基金资助项目名称及编号同时请务必提供篇名、作者姓名、单位、关键词和摘要的英文翻译。
7、正文中层次标题应简短明确,同一层次标题应尽可能排比。不同层次的标题,有上下关系者,在内容上应相互联系。题末不加标点符号,空1字书写内容。
8、注释:对正文特定内容的解释与说明,及对转引文献出处的说明。序号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如①上标表示。注释采用页面脚注连续编码。
9、文中叙述时不需重复表和图的数据,只需简述其主要发现。分别按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按先见文后见表(图)的原则排列。
10、著、综述、讲座等包括图表和参考文献一般不超6 000字,经验交流、病例报告一般不超过1 000字。来稿要求字迹清楚、书写规范,对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字母大小写、正斜体等均应予注明。
地址:乌鲁木齐市建国路327号
邮编:830002
主编:崔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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