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请附中英文对照的标题和摘要。摘要提供的信息应能客观反映论文主要内容,中文摘要字数限定在300字以内。
2、来稿必须包括标题、作者、作者单位及地址、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作者简介。
3、原稿中图、表集中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
4、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文时所引用、参考的文献目录。参考文献应按正文引用的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后,序号用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序号标注([1]、[2])。各类参考文献格式参见《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5、注释用于对文章正文作补充论说的文字,采用页下注,注号用①②③;参考文献用于说明引文出处,采用文末注,用[1][2][3]顺序标注。
6、文稿应具备专业性、实用性、创新性,主题突出、论据充分、文字精炼,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专业水平和实用价值。
7、来稿所涉及的项目如果为国家或地方基金课题,请在来稿中注明课题项目、编号、来源,本刊将优先录用。
8、来稿请提供作者筒介,注明姓名,出生年份,性别,籍贯,学位(或在读学历),技术职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邮编。
9、标题为黑体14磅字,作者名宋体12磅字,正文宋体11磅字,脚注宋体9磅字。行间距为1.5倍行距。
10、用第一、第二……或首先、其次……时,如每段文字不长可在同一自然段内接排,如每段文字均较长,可另起一自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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