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刊为提升学术品格及贯彻学术标准,实行三审终审制,以公正、严谨地对待每一篇来稿。
2、作者需提供200-300字的内容摘要,3-6个关键词。
3、文题力求简明,反映文章主题。中文文题不超过20个汉字。
4、正文文字请用宋体五号;独立引文用仿宋五号(起四回二)。
5、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络方式。
6、计量单位执行GB3100/3101/3102-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所有部分)量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并以单位符号表示。
7、注释:以尾注形式进行注释,在文章中相应出处的右上角用①等标识。
8、参考文献格式请参考本刊已刊发文章。
9、确切的论点与论据:征稿的文章应明确阐述作者的论点,并通过适当的论据和数据进行支持。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结合将增加文章的说服力。
10、创新性与独特性:征稿的文章应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独特性,可以是对现有理论的扩展、对实践案例的深入剖析,或是对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领域的新观点和新方法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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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陈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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