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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文中的文献号码,请写于引用处的右上角,用方括号。引用文献一般不超过20篇。引文必须准确,与原始书刊资料核对无讹误。
3、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参考文献,依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参考文献仅限作者亲自阅读过的主要文献,其中近5年内的文献应占50%以上。
4、中文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字并与英文标题一致,文题经常用于检索系统,尽可能不使用不常见或同行不熟悉的缩略语、符号和分子式。
5、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一般为国家或省部级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中间用“;”隔开,每个项目须给出基金编号。
6、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不用公式和化学结构式、图表、特殊符号等。表达力求简单,不空泛,术语规范,一般400字符内。
7、作者署名置于文章标题之下,多位作者用逗号分开;作者单位署于作者名下,在括号内请写明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及邮编。
8、文稿中表和图力求精简,设计正确、合理、易懂。表式为三线表,栏头左上角不用斜线;表内尽可能不用或少用标点符号;上下行数字对齐;表内“±”号上下对齐,左右各空1格;表注依次用右上标a、b、c、d。
9、注释:要对文章内的特定内容(引用数据、观点和结论)加以注释。以脚注的形式,采用规范的标识与格式,在文章中的有关词语、内容以及引文出处等的右上角等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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