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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论丛杂志 省级期刊

主管单位: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研究中心

年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行政法论丛》由姜明安担任主编,创刊于1998年,由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研究中心主管、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研究中心主办的一本政法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978-7-5036-9137-9 国际刊号
  • 1998 创刊时间

行政法论丛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1998年
  • 国际刊号:978-7-5036-9137-9
  • 曾用名:行政法论丛
  • 纸张开本:A4
  • 出版地区:北京
  • 发行周期:年刊

行政法论丛期刊荣誉

行政法论丛投稿须知

1、力求简明扼要并能反映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最好不设副标题,尽量不用缩略语和标点符号。英文文题不应超过10个实词,中英文文题的含义应一致。

2、所投稿件务必保证文章版权的独立,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署名排序无争议,文责自负。

3、相应的参考文献表中,各篇文献先按文种依中文、外文的顺序分列,后按作者姓名 (采用汉语拼音字顺法) 依次编排。

4、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GB3100-93),采用国际单位制(SI单位)。文中的外文字符应大小写与上下角标清楚,黑体字符(张量、矢量符号)明晰。

5、正文各部分都应简洁明了。结果中层次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尽量减少层次; 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小圆点相隔,末位数字不加标点符号。如“1”、“1.1”、“1.1.1”等。

6、注释:用于对文章正文作补充论说的文字, 采用文末注的形式, 注号用“ ① 、② 、③……”。

7、编号应顶格书写。有标题时,在编号后空一字再写标题,另起一行写具体内容。无标题时,编号后空一字写具体内容。

8、为加快稿件处理速度,本刊实行快速审稿和审稿意见及时反馈制度。自投稿起一个月内未获任何通知,请作者主动联系编辑部,以免遗漏或耽误稿件。

9、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电话)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10、属于基金资助项目成果的论文需注明:基金名称、项目编号。本刊优先录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项目成果论文。

行政法论丛编辑部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

邮编:100871

主编:姜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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