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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教育学院学报杂志 省级期刊

主管单位:延安市教育局  主办单位:延安教育学院

季刊  审稿周期:1个月内  

《延安教育学院学报》由薛希林担任主编,创刊于1981年,由延安市教育局主管、延安教育学院主办的一本教育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61-1356/G4 国内刊号
  • 1009-3001 国际刊号
  • 0.13 影响因子
  • 1981 创刊时间

延安教育学院学报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1981年
  • 国际刊号:1009-3001
  • 主编:薛希林
  • 纸张开本:B5
  • 国内刊号:61-1356/G4
  • 出版地区:陕西
  • 发行周期:季刊

延安教育学院学报期刊荣誉

延安教育学院学报投稿须知

1、标题层次标题层次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标题层次划分一般不超过4级。一级标题为1,二级标题为1.1,三级标题为1.1.1,四级标题为1.1.1.1。

2、参考文献按正文中出现的顺序排列编号,置于文后。参照国标《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2015)著录。

3、本刊实行匿名审稿制,凡通过专家匿名审稿并达到刊发标准的文章,在刊发前作者需签署《论文刊发协议书》。

4、来稿请附中英文对照的摘要(300~500字左右),客观真实地反映论文的内容;关键词用5~8个反映文章的主要内容。

5、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应姓前名后,姓氏全部字母为大写,名字的首字母大写,双名中间不加连字符不间隔;汉语拼音的作者姓名写在英文表示的工作单位之前;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以逗号隔开;不同单位的作者姓名右上角加注序号。

6、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市级、院级科研课题等。获得基金项目省市各级科研课题立项的文章应注明其名称,并注明项目编号。

7、各级标题不得使用引文标示。正文中如需对引文进行阐述时,引文序号应以逗号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号中,如“文献[1,2,6,9]从不同角度阐述了……”

8、注释:主要用于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须在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最末一字右上方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明序号(例①、②表示),全部注释按序次排在文末。

9、图和表应少而精,应有“自明性”,即只看图、图题,不阅正文就可理解图意。图和表不要重复同一数据。

10、图和表应少而精,应有“自明性”,即只看图、图题,不阅正文就可理解图意。图和表不要重复同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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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延安教育学院学报编辑部

邮编:716000

主编:薛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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