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主办单位: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
月刊 审稿周期:1-3个月 全年订价:¥280.00
《影视技术》由毛大平担任主编,创刊于1957年,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管、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的一本文化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1、本刊实行三审定稿制,取舍稿件重在学术水平;出版后的期刊和每篇文章均需接受主管单位的专家审读。请勿一稿多投并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2、文题应恰当,简明地反映文章的主题,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一般不设副题,中文题名不超过20个汉字,英文题名应与中文题名含义一致,一般不超过10个实词,通栏居中书写。
3、参考文献是论文中引用的观点、数据和材料等内容的出处,用带方括号的数字(如[1])按顺序编码标明,并与文末编码对应。
4、摘要:应反映文章主要信息,包括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或手段、结果和结论,一般不少于200—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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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稿件首页地脚标注作者对标题的解释或补充说明,有基金项目者,注明论文产生的资助背景。基金项目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正式名称全称填写,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7、引言概述有关理论依据、研究思路、试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并明确说明研究的具体目的、新颖性或特点。
8、来稿的注释均为脚注形式,每页单独编码。其他格式要求及注意事项可参照本刊注释体例,对于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字数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9、图表应按其在正文出现次序排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 应冠有图(表) 序号及标题,表序和表题放在表格上方居中。
10、研究报告类文章按照引言、材料与方法、结果与分析、结论与讨论的顺序编排。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科学院南路44号
邮编:100086
主编:毛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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