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稿件必须用字规范,标点符号、计量单位、数字用法、图表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标题层次应分明,文中节段层次序号分别用“1”、“1.1”、“1.1.1”,一般以三级为宜。文内接排序号用圆圈码,如①、②、③……表示。
3、参考文献引用要科学、合理,特别是要尊重已在本刊发表过相关论文的作者的劳动,引用时应尽量考虑引用,要有一定的文献引用量。
4、摘要与关键词论著类稿件要写出100~200字的结构式摘要(由“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部分构成),其他类稿件要编写50~100字的指示性摘要。
5、作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籍贯、学位、职称、现工作单位、主要职衔、主要研究方向和主要科研成果、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E-mail等重要信息。
6、论文为科研课题、项目成果的,需注明课题、项目名称,并在同括号内填写课题或项目编号,如为多项课题、项目成果应依次列卅,以分号分隔。
7、文中一级标题、二级标题、三级标题、四级标题的序号用“一、……”“(一)……”“1.……”“(1)……”标示。
8、论文为科研课题、项目成果的,需注明课题、项目名称,并在同括号内填写课题或项目编号,如为多项课题、项目成果应依次列卅,以分号分隔。
9、无特别约定情况下,一般均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年份一概用4位数字表示。小数的表示方法,一般情形下,小于1的数,需在小数点之前加0。
10、录用的稿件如需正式录用通知,请与责任编辑联系。如遇特殊情况急需发表,请至少提前 2 个月与责任编辑协商发表时间,编辑部尽量满足刊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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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张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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