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文每段第一行起空两格;文中独立段落的引文,首行另起空四格,回行空二格排齐,独立段落的引文首尾不必加引号。独立段落的引文字体变为仿宋体。
2、论文摘要是对论文内容的高度概括,通过阅读摘要,读者能够对文章的内容和主题思想有一个宏观、整体的把握。
3、参考文献限作者亲自阅读已发表的近五年主要文献。按文内引用先后顺序列于文末,并在文内引用处右上角以[ ]号(角注)注明序号。
4、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稿应以基金项目作为标志,注明基金项目名称、编号,放在篇首页左下脚作者单位之前。
5、来稿要求用字规范,量和单位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文中第1次出现的量符号要给出其含义,量符号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上、下角标要明显区分其相对位置。
6、作者应保证稿件内容的稳定性。稿件评审期间,除评审意见对稿件提出修改要求外,不接受作者自行对稿件进行的修改。
7、作者署名项:高校等大单位注明院系等二级单位,第一作者与第二作者不在同一单位的,分别标注。后列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或直辖城市的,还须标出省份)和邮编。
8、引用以书代刊的出版物,应依次标明作者、文章标题、主编、书名、期号、出版社、出版时间,但不必注明页码。
9、论文标题采用黑体三号字,作者空一行列于标题下,使用宋体小四号字,并以脚注注释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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