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如为各种基金项目资助文章,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正式规定的名称填写基金项目名称,并注明项目编号。
2、题目: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主题。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和代号等,如必须使用,应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对其作出通俗易懂的说明。
3、正文中层次标题应简短明确,同一层次标题应尽可能排比。不同层次的标题,有上下关系者,在内容上应相互联系。题末不加标点符号,空1字书写内容。
4、来稿作者的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学历、研究方向、单位名称、地址(XX省XX市或XX县XX路XX号)、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和邮箱等项。
5、来稿务求为原创作品,须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逻辑严密、文字精练、无政治错误。
6、编辑部收到来稿后进行登记编号,并送专家评审和主编审定,并在3个月内答复作者是否录用。如在3个月后未得到编辑部消息,可查询,如作者未取得录用通知可改投它刊或自行处理。
7、摘要的内容包括研究目的、内容、主要方法、结果和结论等(300字左右):摘要应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且具有独立性,采用第三人称写法,一般不用数学公式和化学结构,不出现插图、表格,不用引文;中、英文摘要内容一致。
8、文稿必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物理量符号用斜体,物理量单位用正体。带有角标(主要是下标)的量请注意正确格式,非量的角标用正体,如角标本身为物理量,则仍为斜体。
9、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执行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
10、文章注释为尾注,格式为“作者(编者、译者)+著作名称+出版单位+出版年份+页码”,按①②③依次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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