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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考文献:应以近5年文献为主,引用公开发行的新研究原著,勿引用译文、文摘、内部资料及转载文章,尽量不引用教科书。
4、摘要必须是独立的和自含的,也就是说,摘要应当是独立于本篇文章而存在的,因此摘要中不要出现“本文论述了”、“笔者”等字样。
5、如需在出版的论文中加注通讯作者,应提供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电子邮箱地址,并在编辑加工阶段与责任编辑确认。通讯作者置于基金项目下方。(列于参考文献后的作者简介不会排印在正式发表的论文中。)
6、若有基金资助,请在题名下方另行“基金项目”写明项目全称及批号,并上传基金批文复印件。
7、正文应层次分明,在层次标码后,应拟定标题。尽量减少层次,不得多于3 层,采用1,1.1,1.1.1 方式。层次的数字序号顶格写,序号后要空一个汉字。
8、文中需进一步解释的内容作为页末注释,用宋体五号字。文中用上标标注,编号为:①②③。
9、图要清晰、精确。坐标中的物理量及单位要使用规定符号标注。同一内容或同一组数据,如列成表,不再作图;已用图示的不必列表。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金相照片请提供原件并标明放大倍数。
10、引文以“参考文献”方式尾注,参考文献著录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的规则,文献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外加())按其在正文中引用的先后顺序连续编排,同一文献如出现多次,用同一数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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