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顺序编码标注制是按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在文献的著者或成果叙述文字的右上角用方括号标注阿拉伯数字编排序号,并在参考文献表中按此序号依次著录,即将参考文献反引在文中引用位置。
2、如论文属于某科研课题或基金项目,在首页地脚处写出项目名称及编号;在首页地脚处写清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职称。
3、来稿应具有学术性与理论性,并在选题、文献、理论、方法或观点上有创新性。
4、来稿请给出按照四要素(目的、方法、结果、结论) 原则组织的摘要,一般在300 字左右,同时提出3 ~ 8个关键词。
5、文中应拟出小标题,以(一)、(二)、为序,层次不宜过多。文首要有相关的交待与评析。
6、注释请置于正文内(加圆括号);参考文献请按本刊格式要求进行标注,不要采取脚注、尾注形式,直接按序列于文末即可。
7、使用图、表应简洁明了,图和表中的文字请设定为可修改状态,图片请尽量提供300dpi以上的清晰大图,图、表请注明名称、来源。
8、正文一级标题采用汉字数字“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二级标题采用汉字数字加括号“(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三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1、2、3……”形式排序,正文四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①、②、③……”形式排序。
9、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工作罩位、职称或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E-mail)、电话号码。
10、论文刊出后,该文不得以同种文字在其他期刊或其他公开出版物(含纸质、光盘、网络等各种介质、媒体)上再次发表,汇编个人作品(含网页)或文集需要使用该文及其版式须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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