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收稿之日起,编辑部将在1个月内给作者答复来稿处理意见,如在此期限内未收到采用通知,作者可另行处理稿件并告知我刊。
2、中文文题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英文文题应与中文文题含义一致,一般不宜超过10个实词。文题应恰当、简明地反映文章主题,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
3、参考文献按照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以方括号[1]、 [2]、 [3]连续编码,统一置于文章末尾。在文中标注时,如果位于句尾,则需要放在句号里面。
4、附上3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5-8个中英文关键词。摘要应能反应论文的核心内容。
5、请作者随稿附上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称职务、研究方向以及联系方式。
6、基金资助: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各称及编号。
7、正文应层次清楚,方便阅读,行文符合规范。正文中的各级标题分别为:“1”、“1.1”、“1.1.1”等。
8、注释在文中以脚注形式标注:参考文献在文中以(作者,发表年份)形式标注,并按规范列于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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