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摘要论著须附中文摘要,重要文章还必须附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等主语。
2、参考文献按正文中出现的顺序排列编号,置于文后。参照国标《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2015)著录。
3、来稿请写明作者真实姓名、职称或职务、工作单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号码和E-mail。以集体名义写的文章,请注明执笔者或联系人,以便联系。
4、引言(前言):简单交代研究背景、目的、意义及选题设想,注意点明研究起始时间。引言部分不加标题及序号,不分段。
5、稿件注释著作类包括作者、著作名称、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古文献可在作者前加时代;译著可在作者前加国别;论文类包括作者、论文名称、期刊号。来稿请一律采用尾注形式。
6、来稿若是各级基金资助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成果的论文,请在首页下方或文后标明。基金项目应注明项目编号。
7、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准确地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并有助于选择关键词和分类号。
8、文稿要求观点新颖独到,具有学术参考价值或实务指导意义。凡被本刊录用的稿件,将由编辑部统一提供数字化复制、汇编、发行、网络传播等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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