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责自负。如果稿件有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作者自负。
2、摘要必须是独立的和自含的,也就是说,摘要应当是独立于本篇文章而存在的,因此摘要中不要出现“本文论述了”、“笔者”等字样。
3、文稿中摘引他人成果,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并以注释的形式在文后列出。
4、论文如属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应在稿件首页地脚处注明“基金项目:××课题或项目 (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5、正文各级标题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一位数后不加标点。
6、图、表要能适应数字网络环境的识别、传输、显示,完整清晰、有自明性,要求黑白图表,应标明图序、表序,以阿拉伯数字连续标号;图题居中置于图下方,表题居中置于表上方。
7、参考文献采用尾注实引方式,凡是引用他人的观点、理论及数据必须按顺序标注出来,文后的文献排列顺序与文中对应。
8、作者简介在稿件首页页脚:姓名、工作单位全称及职务(职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下辖的市、县)的地名、联系电话(可放入稿件末尾)、邮政编码。
9、正文中出现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号,直接将引文部分左边缩排两格,并使用楷体字予以区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号,直接放在正文中。
10、来稿如在30天内未收到录用通知,请作者自行处理,本刊由于人力有限,不予退稿,如确需退稿者请在来稿中注明。
地址:成都市熊猫大道西段凤凰山公园8号楼
邮编:100079
主编:彭吉象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成都市熊猫大道西段凤凰山公园8号楼,邮编:10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