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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单位(大小单位都要写清,如:安徽大学外语学院)及所在省市、邮编,职称或学位。
4、正文中的文献号码,请写于引用处的右上角,用方括号。引用文献一般不超过20篇。引文必须准确,与原始书刊资料核对无讹误。
5、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简练、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结论准确。
6、中文摘要一般限在200字以内,包括研究工作的主要对象和范围,采用的手段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和重要的结论,关键词一般3~5个。
7、各层次标题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分层次连续编码,一级标题使用1,2,3……;二级标题使用1.1,1.2,1.3……;三级标题使用1.1.1,1.1.2,1.1.3,……。
8、表应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表应冠有表题并在正文中标示“见表”,以确保每个表均在正文中被引用。
9、论文如果是基金项目、国家、省部级教育教学科研立项课题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述立项的成果,需在文章标题右上角插入脚注,并在脚注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若文章无此项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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