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经审查后,编辑部有权对来稿作适当文字修改.来稿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2、获得基金或课题项目资助产出的文章应注明项目名称,若有项目编号,则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3、量和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文稿中外文字符必须区分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字符的位置高低应区别明显,容易混淆的外文字母、符号请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
4、摘要内容从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之后分别填写。写成报道性文摘,尽量用量化指标进行描述,请勿笼统泛谈。
5、文内标题层次一般不超过3级,一律用1、1.1、1.2、1.1.1、1.1.2等标识,均顶格写。
6、本刊注释一律采用国标形式,脚注尾注分开。引用文献依次注明:作者、文献名、出版社、出版年、出版时间、页码等项,并请核对无误。
7、引言:主要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目的、范围,简要说明研究课题的意义以及前人的主张和学术观点,已经取得的成果以及作者的意图与分析依据,包括论文拟解决的问题、研究范围和技术方案等。
8、作者应在文中相应内容处标注阅读过的文献资料。参考文献的引用,应为作者亲自阅读过的文献。参考文献的标注采用顺序编码制,按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依次编号,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如[1],[1-2],[3-6]。
9、务必于稿件文题前注明第一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最后学位、当前职称、专业方向、通信地址、联系电话,E-mail,如为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亦请注明)。通信作者与第一作者简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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