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刊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来稿若在一个月内未见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
2、摘要应客观地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须用第三人称语气表达,不宜使用评述性语言,20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可选3-5个。
3、注释采用页下注(脚注)的方式。页下注(脚注)中引证文献标注项目一般规则为:中文文章名、刊物名、书名、报纸名等用书名号标注;英文中,文章名用双引号标注,书名以及刊物名用斜体标注。
4、标题层次应分明,文中节段层次序号分别用“1”、“1.1”、“1.1.1”,一般以三级为宜。文内接排序号用圆圈码,如①、②、③……表示。
5、有国家、部、省、市、校级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的课题,请在首页脚标处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可优先录用。
6、作者姓名:署真名,多位作者之间以逗号分隔。并在文后附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称、学位、主要研究方向。
7、本刊所有来稿须为原创未公开发表的稿件,署名、图片等版权须无争议,文章观点新颖、论据充分、文字精炼、数据准确、论证严明。
8、图、表力求简明清晰,墨色要黑,线条要匀,图中文字、符号、坐标中的标值必须写清,并与正文一致。照片要求图像清晰,层次分明;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图、表中出现的数值都应标有明确的量与单位。
9、参考文献的引用应遵循合理、正确、充分的原则,切忌漏引和盲目多引,并应把握参考文献引用的相关性,把好量和度,鼓励优先引用近5年内公开发表文献。
10、一般三至四级标题为宜,不超过五级。正文字号字体均为五号宋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0磅。一级标题应加黑居中。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堿曙光街7号
邮编:010010
主编:刘巧珍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堿曙光街7号,邮编:010010。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