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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范本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招标文件范本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招标文件范本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通知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财政厅(局)、建设厅(建委、局)、交通厅(局)、信息产业厅(局)、通信管理局、水利厅(局)、广播影视局,各铁路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联合,将于*8年5月1日起试行。为做好《标准文件》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标准文件》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招标文件的编制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是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重要措施。《标准文件》是国务院九部门在总结现有行业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实施经验,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借鉴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做法的基础上编制的。《标准文件》定位于通用性,着力解决各行业施工招标文件编制中带有普遍性和共同性的问题,规范了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标志着政府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已经从单纯依靠法律制度深化到结合运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科学管理。《标准文件》的贯彻实施,对于进一步统一工程招标投标规则、提高招标文件质量、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政府投资管理,预防和遏制腐败,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对《标准文件》实施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确保《标准文件》贯彻实施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认真组织《标准文件》的宣传、学习和培训

(一)要广泛开展宣传。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民航、广电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地区情况统筹策划,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标准文件》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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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招标管理工作相关问题思考

自2000年我国开始实施招投标法以来,招投标事业已经走过近15个年头。各项事业招投标工作均经历了起步—探索—成熟的发展历程,电力工程招投标工作亦是如此。由于招投标行为是工程项目确定项目质量的关键环节,且该环节容易滋生腐败,因此在实践中招投标综合管理工作非常关键。在电力设备和电力工程招标过程中,需要认真仔细地做好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几大环节,保证各项程序的规范运作。

1电力工程招投标的特点

电力工程招投标与其他工程项目招投标一样,在我国招投标法的框架下运行。同时,任何项目的招投标都难免具有该行业的特点,从而使得其招投标工作具有衍生于行业特点的相应特点,电力工程招投标环节也有其独特性。

1.1项目投资大,对招投标综合管理的水平要求高

随着我国城镇和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地对用电量的需求越来越大,电力工程建设不断增加。大量的电力工程设备、材料、施工等各方面的招标采购对电力工程能否科学、有效、经济地支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当前电力工程基本形成了设计、设备、主材供应、工程施工、建设监理等系列招投标工作体系。其他设备招标项目通常投资较大,主要有火电工程的锅炉及其相关辅机、汽轮机及其相关辅机、发电机及其相关辅机,水电工程的水轮机及其相关辅机、发电机及其相关辅机,以及风电工程的风机、塔筒等。电力工程涉及的各类设备、仪器多样复杂,施工具有一定的难度,有些环节还需要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从而为采购工作带来了很大挑战,对招投标综合管理的水平要求较高。

1.2专业性较强,招投标选择范围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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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完善招标投标发言

一、成效明显,客观评价我县招标工作

(一)强化常规管理,机制创立取得新突破

在制度设计方面,制定了《*县工程建设招投标行政执法责任手册》、《招投标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等12个制度、《全县各类项目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办法》,《*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暂行办法》也即将出台,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时抓,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预防招投标领域腐败的行为发生,规范和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制定了有力的工作措施,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在落实制度上,一方面加大力度积极引导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参与市场竞争,把招投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招投标活动中自觉规范行为,严格招标程序;另一方面不断提升招投标工作操作水平,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操作、一把尺子的工作标准;第三是坚持做到管理、服务、监督“三到位”,坚持做到每个招标项目都能事前有交待,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总结,全过程实施监督。通过有效管理,使我县招投标工作既坚持了勤政廉政,又营造了良好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突出工作重点,效能建设取得新突破

第一,强化三个监督。强化事前监督,各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项目审批、招标核准、文件备案等前期环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核把关。强化事中监督,各监督部门都积极派人进行现场监督,同时要求参与现场监督的人员,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实施监督,不得随意更改招标程序、内容和方式。强化事后监督,实行了中标公示制度,所有项目的招投标都必须实行中标公示制度,并跟踪过问合同的签定和履行情况。

第二,加强招标机构的管理。对招标机构的管理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信用评级制度。招标机构必须通过竞争才能获取招标业务,而且必须严格按程序实施招标活动,必须按项目审批部门的核准意见办理招标事宜,严格依法组织招标,严格资质审查,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在全县形成了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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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投资人招标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经营性公路是指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含桥梁和隧道)。

第三条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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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经营性公路是指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含桥梁和隧道)。

第三条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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