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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国有企业电子化招投标档案管理为研究对象,阐述了当前电子化招投标形式下档案管理的特点,对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招投标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电子化招投标;国有企业;档案管理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招投标工作已由纸质化向全流程电子化转变,但在推行电子化招投标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
一、电子化招投标档案管理特点
传统纸质招投标形式下,一个项目招投标工作完结后,会形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其他相关资料等大量的纸质文件。而国有企业对招投标档案资料的管理极其严格,须遵照其相应标准、流程进行档案归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料收集、搬运、整理、立卷、存档等工作过程中需耗费大量成本。并且国有企业的招投标档案资料须严格遵守存放年限,随着时间推移,大量纸质文件占用空间,致使档案室改扩建工作频繁,在重复的转运、搬运、整理过程中还存在损坏、遗失的风险。近年来,各大国有集团公司陆续建起集团内的电子化招投标平台与系统,颁布相应的电子化招投标平台管理规定、实行电子化招投标后,档案管理工作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依托电子化招投标平台与系统,招投标过程资料均能形成电子数据档案,储存在电子招投标平台中,招投标资料载体由传统纸质转变为电子数据,极大地减少了纸张与相关耗材的浪费。并且过程资料均已在实施阶段形成,同步记录于平台内,招投标资料基本实现无纸化,相关负责人可以简便快捷地完成资料的编写、收集、统计工作,直观了解项目进度,提高工作效率。第二,招投标系统中对数据的修改均能实现留痕,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档案资料整理阶段工作人员对招投标档案资料“动手脚”的现象。第三,电子数据档案无需占用过多的物理储存空间,节省库存空间及各类档案存档文具等,站在企业角度亦节约了档案存放场所的建设或租用成本,减少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的数量,减少了档案架编号、搬运、来回往返于档案馆查阅等各类琐碎工作。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形式下的档案管理响应了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符合绿色低碳的理念,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二、电子化招投标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56号)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巩固我市招投标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成果,有效防止“假招标”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堵塞漏洞,确保招投标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现对我市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推进“六统一”相关工作的落实(一)强力推进评委库的集中,切实加强评委库的监管。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专家评委库,切实加强对专家评委的监管。尚未集中到市招投标中心的专家评委库,要尽快集中到位。今后,评委抽取,都必须在相关行业招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人通过集中在市招投标中心的专家评委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计算机随机抽取的办法产生,各行业招标办不得自行在市招投标中心指定的计算机之外安排评委抽取。(二)强力推进项目进场交易。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应进场招标而未进场、应招标而未招标以及应公开招标而随意改为其它发包方式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提高招标率,确保招标项目进场交易。(三)加强对招标公告的监管。当前,有的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招标公告避开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和大屏幕,不利于投标人多渠道获取招标信息。今后,所有项目招标公告除在国家、省指定的媒体外,同时在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上。(四)加强对投标报名工作的管理。投标报名采取在招投标中心设立的招标人的“报名箱”或微机进行报名,对不采用报名而直接发出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必须在招投标中心固定场所并在有权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招标人也可以委托招投标中心受理报名。二、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程序建立完善规范统一的招投标运行程序,是实现招投标过程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着眼于堵塞漏洞,尽快出台或修订招投标运行程序,送市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实施。管委会办公室及行业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要督促招投标交易各方严格按照运行规程规范运作。今后凡是市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出台的有关招投标监督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等,必须送市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方可下发实施。三、切实加强对招标人的监督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建立或完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对报名投标的单位在资格预审合格的基础上,采取排名择优的办法产生法定数量的潜在投标人,从而有效避免资格审查和制定招标文件(特别是评标办法)的随意性。要推行“清标”制度,切实加强对招标人评委的监督。招标人在未成立清标组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首先要进行“清标”,将各家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列出并写入评标报告。对“清标”中应发现而没有及时发现重大偏差的评委,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为有效防止招标人评委打分的随意性,对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非专家型(符合七部委12号令关于“评标专家应符合的条件”的评委)招标人评委只能有一人作为技术类评委,其余评委作为商务类评委。招投标活动行业行政监管人员要切实加强对招标人评委打分情况的监督,及时制止招标人评委打分不公正的行为。强力推进派驻、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对招标人行为的监督。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关于“所有党政部门一把手不得分管工程建设和招投标工作,切实加强有效监督。”的规定;同时,要督促并大力支持派驻、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对所在部门或单位招标活动全过程的监督,从而强化对招标人的监管。四、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一)各行业招标办要强化对招投标活动的现场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发出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等重点环节的现场监督;要严格履行备案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并制止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二)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招标办要积极受理有关投诉,严肃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署名投诉、有效投诉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受理情况及核处结果要及时送市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和市监察局驻场监察室备案。必要时,市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和市监察局可派员直接参与监督有关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三)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招投标活动监管责任追究制,对在招投标活动中现场监督失职和对资格审查、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等重要招标资料实施备案监督把关不严,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具体监督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四)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和机电设备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增加监管人员、配强监管力量,尽快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市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尽快解决采购与监督工作不分的问题。五、进一步明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范围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明确招标范围和标准。市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要按照《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34号)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范围,特别是要着力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监管“缺位”及“越位”等问题。六、建立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制度和网上公示系统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的通知》(苏建监[*]272号)精神,尽快建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制度和网上公示系统,将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执业人员的资质等级、业绩等基本状况及不当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将本机关和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中发现的不当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及时输入网上公示系统,以作为招标人在对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后审)及依据招标文件组织评标和定标时的重要依据。七、加强对驻场单位和招投标中心的监管市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驻场单位和招投标中心的监管,不定期地组织对有关单位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擅离职守、不履行职责、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以及工作中的吃拿卡要等行为,视情予以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处理。八、成立督查组,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项落实。市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要会同市监察局成立联合督查组,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对其主要领导进行戒勉谈话或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一、围绕“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2009年,全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不断推进,交易手段不断创新,交易范围逐步扩大,交易制度、交易秩序和内部管理日趋完善。规范顺利地开展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和土地(矿产)出让四大类交易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年预计累计开展交易474宗,安排会议942场次,交易总额80亿元,增资节效达10.3亿元。 1、建设工程领域。预计累计完成工程建设交易项目230个,合同中标造价48亿元,节减资金4.5亿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134个,工程预算金额27.5亿元,中标合同造价26.3亿元,节减资金2.2亿元,资金节减率为8%,节减率比去年递增35%。具体工作及做法有:一是对“电子标书制作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包括软件自身及与我区在造价编制、评标办法的衔接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发挥信息系统的功能,极大提高了评标效率,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有效遏制串(围)标现象的发生。二是正式启用了“评标专家自动抽取和语音通知系统”,有力保证了评审专家参加评标的保密性,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三是更新“交易大厅触摸屏查询系统和滚动大屏幕系统”。为保证采购人、供应商及时了解我区招投标信息,中心对交易大厅触摸屏查询系统和滚动大屏幕系统进行更新,更新后的新系统内容更充实、查询更方便,且具备动态信息自动更新功能,内容包括办事指南、政策法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信息,为投标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同时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更新音频视频监控系统,对开标、评标过程现场进行全程实时监控。 2、政府采购领域。预计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00宗,成交资金2亿元,节减资金3600万元,资金节减率15%,与去年同期相比,交易数量增加98%。具体工作及做法有:一是推行采购人评委评标回避制度。采购人代表只负责介绍采购项目的具体技术要求,不参加评委评审,评标专家全部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效地防止采购人倾向性意见而左右专家的评审结果,确保了评标过程公正、评审结果公平。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网上平台建设。为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成本,今年4月,中心率先在政府采购领域开通了网上报名、网上发售采购文件与推行投标人资格后审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方便了投标企业参与到我区招投标市场中来。三是做好网下询价采购。在依法、规范的前提下,对一些数量小、规格单一、标准一致且货源充足的设备采取传真询价的方式完成采购任务,既简化了采购流程,又节省了财政性资金的支出。四是加强对招标文件审核力度。在招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剔除和修改不合理的供应商准入条件、排它性条款和评分标准,且对重大项目、技术要求复杂的设备和推荐品牌要求采购人提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减少采购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质疑和投诉。 3、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预计累计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0宗,面积188万平方米,成交额30亿元,增值5.5亿元,交易额比去年递增140%;石料采矿权出让2宗,成交额257万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1宗,成交额750万美元;其他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交易2个,成交额325万元。今年主要工作是做好其他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调研和推广工作,根据《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暂行办法》(仑政办[2008]156号)文件要求,对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各类公共资源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分中心平台功能,积极推广山林承包、经营权出让、房屋出租及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 4、乡镇(街道)分中心平台建设。为规范我区乡镇(街道)分中心建设,组织有关人员对乡镇(街道)分中心招投标工作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出台了《北仑区乡镇(街道)2009年招投标工作考核办法》(仑资交管办[2009]2号)文件,规定分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参照区级平台的做法,实行集中交纳和退还,各分中心均设立了相对独立的开标室、评标室、信息场所,交易制度和操作流程公布上墙,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人员专业素质有新提高。着力规范申请核准、公告、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的建设,根据现阶段小型平台运行情况,及时召开乡镇(街道)小型项目招投标工作例会,并在新碶、大碶两个街道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后在全区进行推广。指导大碶、柴桥两个街道参加“宁波市示范小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创建活动,成绩在全市推荐的小型平台中名列前茅。 二、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 1、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完善了中心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出台了《2009年北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按照区委统一部署,根据中心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圆满完成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通过广泛纳谏、精心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形成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小型工程招投标平台建设”调研报告和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通过制定了整改落实项目安排表、发放征求意见函、下基层调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并形成长效机制。采取简便易行的方式开展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到100%。全年安排中心人员政治理论集中学习4次,中心组党组理论集中学习3次。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服务型机关建设。根据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及时更新中心网站的政务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监督。深入开展“创建服务型机关,促进企业发展”活动,深化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在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现了阳光操作、规范交易。围绕服务对象,优化服务手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充分把创建活动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既宣传普及了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范程序,又体现了工作人员的文明修养和中心的良好形象,通过创建,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上台阶,见成效。 3、加大招投标宣传力度。为增进社会和招投标活动参与者对本单位和招投标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今年,中心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对招投标工作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制订了《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办法》,给予录用稿件投稿者精神奖励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向新闻媒体投稿,促进了对外宣传。对各科(部)实施信息考核,并将信息考核列入科(部)年度考核内容,明显改善了信息报送和录用工作。全年中心共撰写信息、调研材料203条(篇)。被市委办录用1篇,区委办录用4条,专报录用1条;区府办录用6条,北仑之窗录用53条;区纪委录用8篇;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录用7条;中心网站信息102条(其中各街道、乡镇分中心录用29条),数量和质量均比去年有新的突破。目前已提前完成区委、区府下达中心的信息工作任务。 4、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动员大会召开后,中心及时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和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中心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北仑区落实党内监督九项规定》,出台了《北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心党组书记与各部部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完善了内部监督审核机制。改进和规范公务接待,精减会议和压缩文件,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收支管理。 5、做好勤务保障工作。顺利完成了中心党支部和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对中心会议室及办公室进行了改造,添置了必要的办公家具和音箱投影设备;对中心监控设备和会议系统进行部分更新;邀请区档案局专家对中心档案进行了全面检查,认真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2010年初步工作思路 2010年,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紧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旋律,依托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根据区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调整,也对招投标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做好2010年招投标工作,为政府最大限度地节约投资资金,责任重大。结合中心职能定位,重点为公共资源交易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全区重大项目推进,不断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 一、围绕服务抓提升,在强化软硬件建设上寻求新进展 1、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改选升级。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建成覆盖我区各行业、各乡镇(街道)招投标活动,实现内容最齐全、信息最及时、报道最权威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使其成为宣传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主阵地,行业新闻的台,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下载台,项目核准及中标结果的公示台,政策法规的查阅台,业务知识的咨询台,质询投诉的受理台,违纪违规行为的曝光台,使招标人、潜在投标人通过一张“网”即能获知其参加招投标活动所必须掌握的全部信息。 2、推进“电子标书制作系统”建设。在绿化、市政、房建三类项目继续试运行,不断完善“电子标书制作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软件功能,并添置必要的硬件设施,拓展应用领域。使投标人通过一个密码就可以获取投标项目的全部技术资料,既减少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成本,又减轻招标项目负责人工作量。 3、提升监控手段。中心将根据现有的专家评委随机抽取系统、自动语音通知系统、电子评标系统等较完备的监管体系,重点对以下三个环节进行细化:对专家评委专家抽取系统与操作抽取人员进行人员进行分离,使评委抽取工作真正实现自动通知、自动打印、自动密封,提升保密观念;对评标区实施通信信号干扰和安排专人负责通讯工具缴存与专家评委与外界联络专用电话、专人监管的“双保险”。进一步发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功能,对工程项目造价编制、评标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提高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减少和遏制串(围)标现象的发生。 4、逐步解决政府采购交易办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政府采购中一直存在的采购效率、价格、质量和售后服务等问题,加强对报名条件、技术参数中的排他性条款和评分标准设置三项内容的规范,配合财政局采购办建立完善我区政府采购专家库,建立有效的专家考核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下步重点是加强与区财政局的沟通,加强部门业务学习交流,形成定期业务沟通制度。对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项目实行专家预审和采购文件网上公示制度,减少因采购项目需要设计不合理,导致潜在投标人投诉现象发生。 二、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中心各项内部管理措施 1、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整改落实阶段的具体办法措施,切实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将学习实践活动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着重抓好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举办内部学习交流,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外出考察交流,通过请进来教、派出去学,不断提升中心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2、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充分发挥中心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工会解决实际问题、赢聚大家智慧的作用,开展创建“一个支部一个特色”的专题活动,积极配合中心各项工作开展。继续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文章2-3篇,为上级领导当好参谋。严格落实中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和更新信息,落实专人负责电子公文传输。对中心网站进行适当改版,对照评比要求,参加全区党政系统网站评优工作,争取进入前20名。继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 3、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群众反映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方面热点、难点等问题,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完善中心内部廉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经办人、科室长,分管领导三级业务审核办理力度,重大及复杂交易项目集体讨论后进行决定。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警示教育,做到常督促,常提醒。 4、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针对目前专业档案管理方式不一,资料存档保管各异的实际情况,由综合部牵头,协调组织中心从业人员进行档案管理培训,明确管理工作职责,规范招投标档案资料管理,对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全部资料(含电子版)集中长期保存;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企业招投标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记录存档,供招投标活动当事人查阅;加强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提升档案的利用价值。加强档案管理,推进中心档案管理工作上台阶,争取2010年通过市二级评定。 三、多措并举,重点重抓,着力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2009年,区招投标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现象比较严重。目前出现的全国普遍性的建设工程领域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现象,在实际调查过程中由于其行为隐蔽、利益复杂,很难找到证据。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和违法转包、分包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督促区建设主管部门建立了建筑市场执法巡查制度。严格规范资格审查程序,依据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招投标管理文件规定,加大对中标人伪造经营业绩、资质证书、社会养老保险交纳手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审查力度,避免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和违法转包、分包等到扰乱市场秩序的现象发生。 二是中介机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规范。针对中介机构违规操作,帮助招标人从中运作、泄露内幕消息和利用自身熟悉法律、业务、人头的便利,既“吃”招标人,又“吃”投标人的问题,对机构逐一调查摸底,推行招标信用管理制度,加大违规行为曝光力度等,进一步规范约束招标机构的行为。 三是招标人法律意识淡薄。个别招标人对招投标领域法律法规不了解,出现招投标不公开、设置歧视性条款、违反法定程序等违法违规问题,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配合监管办在受理招投标项目时从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三个方面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备案事项执行情况的督查,从源头上防范了招标人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同时,强化对重点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管,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编制到项目开、评标,实施全程跟踪监督,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结果公正。 四是专家库建设还不够完善,专家水平参次不齐,日常考核培机制不健全,专家库的人员数量有限、专业范围单一,不能满足使用的需求。针对少数专家评委存在专家不“专”和评委成为“常委”的现象,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建议推行专家评委交叉任职,一名专家可同时担任一到多个专业评委,增强专家库的专家人数,扩大专家专业范围,完美专家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评委自动抽取和语音通知信息平台,使评委抽取过程日趋规范。对不公正履行评委职责和不正常参加评标活动的专家评委,建议由专家库给予暂停评委资格或清出评委库的处理,增强了专家评委的公平、公正意识。
2014年区招标采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推进《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在完善制度体系、规范交易行为,整合市场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加强诚信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努力促进公共资源公平交易,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三绿三宜”现代国际旅游区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持。
一、着力推进工作落实,不断拓展交易服务领域
1、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将国有土地招拍挂和国有产权交易纳入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集中交易,把区委、区政府28号文件要求落到实处。
2、认真探索协议供货模式,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二、加强各方主体监管,健全行业诚信体系
3、切实加强对招标人、投标企业、供应商的监督,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以及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一、指导思想
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招投标局的指导下,年县的招投标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招标投标法》政府推销法》为武器,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彰显“公平、公正”推进“同城合一”工作目标;着力强化夯实基础,整合资源,加强监管,搞好服务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团结、务实、创新、廉洁”工作理念;努力打造“规范、有序、高效”招投标环境;为县域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重点
着力做好“五个二”
即:法规宣传教育,抓好二项教育。廉政道德教育
即:规范制度建设,加强二项建设。自身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