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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意见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政法工作意见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政法工作意见

党政法制信息统计工作意见

一、主要工作任务

1采集统计执法主体情况。直接以本镇、本部门、本单位名义制发法律文书、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判断的主要标准为各镇、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依据法律规定。

2采集统计执法岗位设置情况。实际岗位数、实际执法人员数四项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县编办核定的岗位数、执法人员数。

3采集统计法制办、法制股设置情况。人员配置情况。负责人基本信息等内容。主要包括是否设置了法制办或法制股。专兼职情况。

4采集统计持证上岗情况。主要包括省政府发证、国家部委发证、省级部门及其他机关发证在本镇、本部门、本系统的分布情况。

5采集统计法律文书规范化情况。法律文书文本制作单位(国家主管机关制作、省级主管机关制作、县本级自行制作等)主要包括是否有统一规范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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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情调查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民情调查工作,有效推进为民办实事,塑造良好的政法干警和党政干部形象,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就如何做好民情调查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成立组织机构

乡成立民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工作机制

1、民调工作实行党政负责人包片、乡办点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骨干包户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党政一把手是民情调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综治工作的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民调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核内容,进行“一票否决”,民调工作考评占综治总分的40%。

2、乡、村干部要针对各村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地搞好民情调查工作,乡定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民情调查,乡办点干部、村场支部书记、治调主任、部门单位一把手、公安、司法干警、并邀请县驻村政法干警参加集中民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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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三基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狠抓基础建设,努力打牢基础根基;狠抓队伍建设,苦练基本功;存在的问题;2010年工作意见,对林业局三基工作意见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机构更名挂牌全面落实、狠抓队伍建设,苦练基本功、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存在的问题、2010年工作意见,具体材料请详见:

县森林公安局2009年“三基”工作,在州、县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按照“整合警力、做实县局、优化布局、规范建所”的发展战略和全州森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及州局制订的“三基”工作考核标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三基”各项工作的落实,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三基”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基础建设,努力打牢基础根基

(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Xx县森林公安局为切实加强对本局“三基”工程建设的领导,确保“三基”工作进展顺利,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机构更名挂牌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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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发展依法治区总结

20*年,我区依法治区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先后召开专题书记办公会和常委会,及时调整依法治理机构管理体制,听取依法治区工作汇报,分析法治建设总体形势,研究部署开展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活动。现将上半年总结如下:

1、完成依法治区办公室相关工作交接。根据市政法委员会、市编办、市司法局《关于调整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体制的通知》要求,区编委下文(浦编字20*3号)将原由区司法局承担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交由区委政法委承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增设“依法治区工作科”,编制3人,已全部到位,依法治区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

2、完善组织网络和制度建设。为健全完善依法治区组织网络及制度建设,区依治办下文要求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及区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依法治理工作分管领导,明确区依法治区联络员,草拟了依法治区联络员职责,修订依法治区的信息传递、情况报告、工作会议、检查考核、协调联络、评比考核等制度。

3、依法治区工作有序推进。为贯彻落实《法治江苏建设纲要》,推进区政府《依法行政三年工作意见》的实施,区依治办认真调研“法治*”建设现状及“十一五”工作目标和举措,并结合实际拟定了《*区2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4月14日,区政法委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观摩会,各镇(街)分管副书记、副镇长、综治办主任和部分依治联络员参加会议,进一步深化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5月18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动员布署会,命名表彰了第二批*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单位;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布置了创建“法治*合格区”工作任务,明确了2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4、启动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宣传月活动。我区将6月份定为宣传活动月。区政府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指定专人负责,制定计划,出台相关措施;各镇(街)、依治成员单位在门前、街道悬挂了创建法治江苏合格镇(街)、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单位横幅,广泛宣传了创建“法治合格区”的重要意义、创建内容和目标任务。同时,区依治办牵头,组织政法系统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江浦街道市民广场开展了大型法律法规咨询活动,提高了群众知晓率,激发了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

5、扎实开展“法治江苏合格区”的创建活动。区依治办制定了《关于开展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活动实施意见》,确定今年在区级机关部门中抓好2个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在区政法机关中抓好2个争创“规范执法示范单位”试点,在区镇街中抓好2个创建“法治*合格镇街”试点,不断宣传推广经验,促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积极争创首批法治江苏合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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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强化政法学习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厅转发〈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粤办发[20*]28号)精神,现根据我区的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人民调解制度一直是有效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当前,要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人民调解工作更显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坚持依法治区、以德治区,努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一)认真贯彻执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做到依法、及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注意总结、推广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分析研究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拓宽思路,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加强与区人民法院在工作上的沟通联系,建立民间纠纷定期排查、防激化通报制度、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专项通报制度、相互建议函告制度、联络员制度等,把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抓紧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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