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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贾可·辛提卡是当代著名的逻辑学家,他创建了博弈理论语义学,用博弈论的方法来刻画命题理解,从而判定命题的真值。博弈理论语义学对命题的真值判断标准是符合论的,这与维特根斯坦前期的“图象论”如出一辙,而这种符合关系的建立则直接源自于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言游戏说”,通过语义博弈建构图象与世界图示之间的关系。可以说,维特根斯坦哲学是辛提卡博弈论语义学的直接思想来源。
关键词:博弈论;语义学;逻辑哲学
贾可·辛提卡是当代著名的逻辑学家,他将博弈论与语义学直接结合起来,创建了博弈论语义学。辛提卡用博弈论的方法来处理命题,就是要确定命题的值,即命题的真或假。同经典逻辑一致,辛提卡预设了命题是二值的。辛提卡首先给出一个定义域D,任何名称都可以在这个集合中找到所指。博弈论语义学的核心是将量词短语看成专名,将句子看成语句函项,然后在给定的定义域D中选择相应的个体将句子中的量词短语替换,从而达到消除量词,找到原子句的目的。在方法上,辛提卡选择了博弈论,他将人们对句子的理解过程比喻为一个两人博弈,两个参与人分别为“我”和“自然”,每个回合必定要分出胜负,不容平局,那么对于一个句子S,根据规则,博弈双方轮流将S约化为S’、S’’,等等,直至最后使得约化的句子不再包含变量和连接词,即原子句,此时双方就可一决输赢。如果这个原子句为真,则我取胜,自然失败;如果这个原子句为假,则自然取胜,我失败。运用博弈论语义学,我们能够从大量的语言信息中得到最基本、最简化的语句,从而能够轻松地判定这些语言信息的真假。理解这一理论的关键是理解定义域D、原子句、博弈等概念。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可以说是维特根斯坦前后期哲学的综合:“语言博弈”概念源于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中的语言游戏说,而它的理论核心则是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图象论。
一“图象论”与命题真值
维特根斯坦是学界倍受关注的大师,其前后期思想的迥异恰当地诠释了他的哲学主题:“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①有趣的是,辛提卡博弈论语义学所强调的也是动态的理解命题,这与维特根斯坦哲学在本质上殊途同归。
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就在于提出了著名的“图象论”。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和后期哲学的目的都在于通过研究语言的结构和界限来理解思想的结构和界限。维特根斯坦工作的基点,就是回到逻辑的出发点,即考虑命题的性质。这样,真的界限就构成了语言的界限,维特根斯坦所考虑的就是关于事实的话语。“人给自己造出事实的图象”②。维特根斯坦指出:命题是实在的图象,“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③。“图象是一种事实”④。“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⑤。“图象的真假在于其意义与实在的符合与否”⑥。维特根斯坦认为,图象与它所图示的事实之间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这种关系“由图象元素与物项的配合而成”⑦,这种关系本身也是一种图象;二是“凡图象,不论只有什么型式但要能表象实在———对或错———所必须与实在共有的东西,即是逻辑型式,亦即实在的型式。”⑧所以,“每个图象亦是一逻辑图象”⑨。“对象是简单的”⑩。“对象构成世界的本体。因此不能是复合的。”
一、英语毕业论文写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我国2000年出台的《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的规定,高等学校英语专业的本科生应该用英语撰写三千至五千个单词的毕业论文,不仅“要求文字通顺、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而且要有“独立见解和创新意识”。毕业论文本应该是检验学生学业成绩的标尺,更是学生展示其学术能力、表达思想的平台。但是,对于教师来说,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日益成为挑战性很强的工作,因为毕业论文问题重重,集中暴露了学生学习的弱点,也反映了教学和管理方面的薄弱。
首先,学生的毕业论文中频繁出现语法错误。究其原因,很多高校教师没有把语法讲解作为讲课重点,或者即使教师强调了语法,学生也没有充分重视。第二,学生论文中逻辑混乱,常常出现循环论证、自相矛盾等逻辑错误。条理不清,论据不足。第三,论文缺少批判性。学生往往擅长介绍某个学派或者学者的观点,却并没有提出自己对于研究对象的评价;即使有所评价,也大多是赞誉,不进行理性的审视和批判。第四,学生所写的论文题目大多是老生常谈,新意匮乏;内容陈旧,行文刻板。可见,有些毕业论文没有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提出“独立见解和创新意识”的要求。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很多。从主观上讲,有的学生对于毕业论文的写作重视不够,写作态度不认真。从客观上讲,课程设置亟待改进。虽然《教学大纲》规定“我们要有意识地将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有机地融合在英语专业技能、英语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课程的教学中”,但是,高校几乎没有专门培养学生思维能力的课程。例如,高校的英语专业并不开设逻辑课程,也不开设数学、几何等自然科学方面的课程,更没有其他训练思维的课程,这是造成文科学生的逻辑思维不发达的重要原因。《教学大纲》明确建议开设英语国家概况、英国社会与文化、美国社会与文化、西方文化入门、希腊和罗马神话、《圣经》、西方文明史等课程,但是,实际上很多高校的英语专业并没有全面开设这些课程;即使开设了其中的一些课程,也大多是从历史的角度介绍史实,缺乏从哲学的深度研究人文思想和探究思维本质。
所以,学生的批判性思维不强,创新性思维更得不到培养。另外,有的高校没有开设专门的论文写作课程,致使学生不了解论文写作的规范和方法。所以,从根本上讲,论文写作的问题暴露了学生在思维能力方面的薄弱,特别表现在逻辑思维、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性思维等方面。笔者认为,逻辑思维、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是进行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教学和研究最重要的思维方式,三者缺一不可。其中,逻辑思维是基础,是批判和创造的工具。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是逻辑思维的发展和升华。对于这三种思维的有效运用是提高英语论文写作的有效途径。
二、逻辑思维训练
人类具有逻辑思维的能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人都进行严密的逻辑思维。研究逻辑思维的逻辑学作为一门学科由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创立,支配着西方的逻辑观。逻辑学可以分为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亚里士多德创立的逻辑学后来被归为形式逻辑,特别典型的是三段论。形式逻辑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至今已经比较完备,是逻辑学的主体部分。“形式逻辑是关于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同时也研究一些认识现实的简单的逻辑方法。”①P8形式逻辑是一种理性认识形式,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也就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包括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形式逻辑非常重要。亚里士多德将其系统论述逻辑法则的著作称为《工具论》,意思是逻辑是认识的工具。近代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批判了亚里士多德基于其形而上学的逻辑体系,而把归纳逻辑视为进行科学研究和认识的工具,为自己的著作命名《新工具》,与《工具论》形成鲜明对比。形式逻辑不仅是认识客观世界的工具,而且是表达思想的工具,更是揭露错误、进行批评的有力工具。在西方,自从古希腊时代以来,逻辑学一直在学术界备受重视。柏拉图学园禁止不懂几何者入内,强调了逻辑的重要性。在中世纪,西方学校普遍讲授的七门课程(“七艺”)中首推“逻辑学”,其它为语法、修辞、算术、音乐、几何、天文。至今,逻辑学也是西方高等院校的重要课程,不仅是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而且是进行科学研究必不可少的工具。逻辑学并不是西方的专利。中国古代即有逻辑学,当时称为名辩学,印度的古代逻辑学称为因明,又称佛家逻辑。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古代的逻辑学并没有得到充分发展,所以现代的逻辑学大多遵照西方的逻辑学。这也可以算作我国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不如西方的一个深层原因,然而,更直接的原因在于教育管理和课程设置。目前,高校中开设逻辑课程的专业大多仅限于人文社会科学的哲学院系,在外语类院校开设此课程的几乎没有。由于英语专业的学生在毕业之后大多从事教学、科研和商务工作,这需要很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所以,逻辑思维的培养直接关系到英语人才培养的成败,而衡量英语人才的标准之一就是毕业论文写作的质量。一篇好的论文应该是思想、逻辑和文采三者的统一。思想性是论文的精髓,逻辑是保证论文的思想性、准确性的重要工具。
1994年,布兰顿发表了正文厚达741页的代表作《清晰阐释》(MakingitExplicit);2000年,哈贝马斯发表长篇评论“从康德到黑格尔:罗伯特·布兰顿的语用学语言哲学”[1],高度评价了布兰顿的贡献,称这部著作为“理论哲学中的里程碑,正如《正义论》在1970年代早期成为实践哲学的里程碑一样”。如今,布兰顿关于推论实践的推理主义观点(theinferentialistviewofourdiscursivepractice),常被誉为当代语言哲学中的哥白尼式转折。[2]在人才济济的匹兹堡大学哲学系,这位美髯公与麦克道尔(JohnMcDowell)一道堪称最杰出的代表,而后者同样于1994年出版的《心灵与世界》(MindandWorld),亦被誉为近几十年来最重要的哲学著作之一。
罗伯特·布兰顿(RobertBrandom)生于1950年。1977年在理查德·罗蒂的指导下,于普林斯顿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论文题目是《实践与对象》(PracticeandObject)。1976年之后,布兰顿一直任教于匹兹堡大学,从助理教授一直升至杰出教授(1998),其间曾担任哲学系主任(1993-1997),并于2000年当选美国人文艺术与科学院院士(FellowofAmericanAcademyofArtsandSciences)。此外,他还担任多家哲学杂志的编辑和审稿人,也是美国哲学协会东部分会执行委员会成员。2003年,布兰顿荣获梅隆杰出成就大奖,奖金150万美元,以表彰他“对人文学术的典范性贡献”。
布兰顿的第一部著作是与尼古拉·里彻合著的《矛盾的逻辑》(1980)[3],但真正为他赢得声誉的还是14年后发表的《清晰阐释:推理、表象与推论性承诺》[4]。就语言哲学而言,此书试图提出一种将语义学奠基于语用学的意义理论。这种意义理论基于两个主要思想:(1)意义是不可还原的规范性意义;(2)意义由用法确定和说明。在这两个基本思想的历史发展线索中,我们可以看到康德、黑格尔、弗雷格、维特根斯坦和塞拉斯等人的踪迹,但在布兰顿手中,它们发展为全面而有力的意义理论,可以取代现在广泛接受的自然主义的和因果论的意义解释。
此后,他编辑了塞拉斯的《经验主义与心灵哲学》(1997)和著名文选《罗蒂及其批评者》(2000)[5]。也许是因为《清晰阐释》篇幅太大,内容过于艰涩,2000年他又将其改写为一部较为简明的《清晰地说出理由:推理主义导论》[6]。但此书与其说是《清晰阐释》的导论,不如说是一部指南,集中而简明地阐发了他的几个重要论题。
布兰顿近期出版的著作是《逝去的巨人的故事:关于意向性的形而上学的哲学史论文集》[7]。该书收集了布兰顿自1977-2000年的论文,考察了斯宾诺莎、莱布尼茨、黑格尔、弗雷格、海德格尔和塞拉斯等“逝去的巨人”的著作中隐含的意向性概念。早在《清晰阐释》中,布兰顿就从“表象主义的”与“推理主义的”语言观出发,透视近代哲学的紧张关系,而这一紧张关系远比通常理解的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之间的纠葛更为基础。他试图表明,那些逝去的伟大哲学家都有一项共同的事业,这就是主要由推理主义所刻画的特定的哲学传统;这一传统中的哲学家都坚信,语言的表象性能力服从如下事实:语言是“以推理的方式而被清晰地说出的”。这部历史性散论可以视为他的推理主义构架在哲学史中的应用,因此也为《清晰阐释》所构造的框架提供了思想史的维度。
理解布兰顿的主要困难在于,除了文笔和表述方式的独特性之外,无论在方法、思路和风格上,他都深受分析哲学和欧陆哲学的双重影响。按照他的导师罗蒂的说法,塞拉斯把分析哲学从休谟阶段推进到康德阶段,而布兰顿则拓展了塞拉斯的工作,将分析哲学从康德推进到黑格尔阶段。倘若真是如此,倒像是近代哲学的一次轮回,不啻为分析哲学百年历史的一种反讽。[8]实际上,布兰顿的思想语境相当复杂:康德的批判哲学、黑格尔的历史主义概念论、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理论、塞拉斯的心灵哲学,甚至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都构成了布兰顿的思想要素和对话者。按照布兰顿自己的说法,他的立场异于那些塑造和推动20世纪英美哲学的许多、甚至是绝大多数理论的、解释的和策略性的承诺。他赞同理性主义而反对经验主义和自然主义,赞同推理主义而反对表象主义,赞同整体论而反对语义学原子主义,赞同对逻辑的表达主义的解释而反对形式主义解释。而位于其思想核心的乃是推理主义,而推理主义与整体论密不可分,因为如果传递意义的是推理,那么具有特定的意义就预设了在特定推理构造中的特定位置;就此而言,这一整体论会导致功能主义;如果我们把实用主义理解为实践对理论具有优先性,那么,这又与实用主义密切联系起来,因为推理就是做事。这一思想与经验主义的核心主张背道而驰,就此而言,布兰顿又将其视为理性主义的当代形态。因此,有人把这些彼此相连的立场统称为“IHFPR传统”(inferentialist-holist-functionalist-pragmatist-rationalisttradition)。[9]
一、选定论文题目
以自己的个人爱好与所长、学术能力、现有参考资料、论题的学术价值与实践价值、写作时间及论文字数要求为综合因素确定某一法学学科特定论文题目(一般在学校预先公布的法学学科论文题目中选定)。
二、论文写作的基本步驟
(一)进行必要的学术及实践资料调查,确定论文题目;
(二)确定论文提纲与基本结构,论文题纲应确定至论文的第三级标题,行文序号为:一、(一)1、(1)第一;
(三)检索近3年或5年内与所写作论文同名和同类论文、著述调查报告、司法数据资料,了解所写作论文题目的研究动态(如论文数量、质量、巳解决的问题、正在研讨的热点问题、应当着重解决的问题),确定自己所写作论文的重点内容;
张岱年先生是中国现代著名的哲学家、哲学史家和国学大师。这三个称号与其一生主要从事的三个治学领域相对应,如他在《张岱年学术论著自选集》的“自序”中所说:“自30年代以来,我的学术研究工作有三个方面,一是对于哲学理论问题的探索,二是对于中国哲学史的研究,三是关于文化问题的讨论。”[①]在这三个治学领域中,张先生有时候把“中国哲学史的研究”放在前面,如他在《我与中国20世纪》和《八十自述》中所说就是如此[②]。我想,这可能是因为张先生对中国哲学史的研究一直没有中断,而且他在这方面的著述较多,并得到学术界普遍的高度评价。但是,这决不意味着张先生一生的精神贯注主要在中国哲学史,事实上他在早年和晚年更主要关注的是哲学理论问题和文化问题,这就是他在《八十自述》中所说:“我的治学经历,可以说是始则由论入史,终乃由史转论。”[③]在这一曲折的治学经历中,包含着张先生学术生涯的顺逆沉浮,也包含着中国现代哲学发展的沉痛历史教训。总结和吸取这一历史教训,对于促进“中西马”对话和建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张先生早年的成名作是1931年发表的《关于老子年代的一假定》,此文受到冯友兰、罗根泽等先生的高度评价,后被收入《古史辨》第四册。在此文的末尾,张先生说:“我自己二年前对于考证发生过兴趣,现在却久已离考证国土了,并已离开古书世界了。”[④]由此可知,张先生至少从1930年开始就已把主要学术兴趣转入了对现代哲学理论问题的探讨。此后,他连续发表了《破“唯我论”》、《知识论与客观方法》、《辩证法与生活》、《哲学的前途》、《谭“理”》、《关于新唯物论》、《论外界的实在》等哲学论文,其间也发表了《先秦哲学中的辩证法》、《秦以后哲学中的辩证法》和《颜李学派》等中哲史方面的论文。后一方面的论文是配合前一方面的论文而发表的,这也有“接着”中国传统的辩证法和唯物论思想讲的意思,如他在《颜李学派》的末尾所说:“探索了颜李的思想,我们是不是觉得唯物论是应信取的呢?而且,探索了颜李的思想,我们是应在生活上有所实践呢,还是仍觉得只诵读空谈就可以了呢?”[⑤]
在《哲学的前途》一文中,张先生说:“我不相信将来哲学要定于一尊,要为某一派所独占。那是不可能的,也不会有好处。但我相信,将来哲学必有一个重心或中心。”“这为将来世界哲学之重心或中心的哲学”,当有三项特点,即“唯物的或客观主义的”、“辩证的或反综的”、“批评的或解析的”[⑥]。显然,前两项特点意在肯定辩证唯物论,后一项特点则是要吸收西方现代哲学的逻辑分析方法。张先生当时把西方的新实在论、维也纳学派等称为“科学的哲学”。他说:“将来的哲学便是新唯物论与科学的哲学的结合。由证明法的运用,则怀悌黑、胡萨尔、鲁易摩根、迈耶森,以及实用主义等的好处,也就可以被容纳了。……科学的哲学的好处在精细,却有怀疑论的倾向;新唯物论的好处在丰实,却有独断论的色彩。这二派的综合,便可得到最可信的新哲学了。对于其他各派所发现的真理,亦不容不汲取。而欲兼取相斗争着的各派中的真理,又必赖反综法之运用。”[⑦]这就是说,他当时主张辩证唯物论与逻辑解析法的综合,同时对西方他派哲学的真理成分亦持开放、汲取的态度。在30和40年代,无论是新唯物论哲学家还是反新唯物论哲学家,都把辩证法与逻辑解析法或形式逻辑视为水火不容,而张先生则始终认为二者“必结为一,方能两益”。
在《关于新唯物论》一文中,张先生说:“新唯物论或辩证的唯物论,实为现代最可注意之哲学。”[⑧]他首先强调了新唯物论与旧唯物论、机械唯物论的区别,然后论述新唯物论在宇宙论和知识论方面的精旨。关于新唯物论与西方现代哲学的关系,他指出:“今之言新唯物论者每不肯以新唯物论与现代他派哲学作对照观,而好言佛耶巴赫(Feuerbach)为古典哲学之终结,而以新唯物论为继承佛耶巴赫者。如此立论,何能使人折服?何以见新唯物论之长?唯以新唯物论与现代他派哲学对较,然后乃可见新唯物论之为现代最可信取之哲学。每思新唯物论虽成立于19世纪之中叶,而其中实能兼综20世纪若干派哲学之长。如其言宇宙为一发展大流,则能纳柏格森哲学之长;其言一本而多级,则能纳鲁意摩根等突创进化论之长;其言实践,则能纳实用主义之长。”[⑨]在这段论述中,张先生既肯定了新唯物论是“现代最可信取之哲学”,同时又强调了在费尔巴哈之后西方现代哲学仍然有新唯物论需要汲取、兼综的真理成分。遗憾的是,张先生的这个观点长时期没有得到“主流”的新唯物论哲学家的认可,以致费尔巴哈之后的西方现代哲学一直被认为是腐朽没落的资产阶级的“反动哲学”或“庸俗哲学”,直到80年代以后研究西方现代哲学的合法性才逐渐得到“正名”。
张先生在《关于新唯物论》一文中还肯定了张申府关于列宁、罗素和孔子“三流合一”的思想。他说:“将来之哲学,必以罗素之解析方法与列宁之唯物辩证法为方法之主,必为此二方法合用之果。而中国将来如有新哲学,必与以往儒家哲学有多少相承之关系,必以中国固有的精粹之思想为基本。”[⑩]这段话是后来张先生提出“将唯物、理想、解析,综合于一”的思想雏形。